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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
古籍整理留言薄




 

为弘扬祖国农业传统文化而奋斗

    
中国农业出版社 沈镇昭 穆祥桐      

2001年
第一期(总359期)
第二期(总360期)
第三期(总361期)

第四期(总362期)

第五期(总363期)
第六期(总363期)
第七期(总365期)
第八期(总366期)
第九期(总367期)
第十期(总368期)
第十一期(总369期)
第十二期(总370期)
2001总目

 

     20年前,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整理我国古籍的指示》,对于我们农业古籍整理出版工作有巨大的指导意义。文件首先指出:“整理古籍,把祖国宝贵的文化遗产继承下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工作。”在长期的工作中,对出版农业古籍的工作,我社上下形成了统一认识:中国农业历史悠久,在漫长的农业生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极其宝贵的农业遗产。对祖国的这一份遗产进行整理、研究、出版,无疑有着深远的意义。一方面,是继承祖国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另一方面,是在农业生产领域中总结历史经验,搞好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的结合,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
    在中央精神的指引下,在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我社制订、调整并逐步完善了农业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积极参与了国家古籍整理出版“九五”、“十五”重点规划中农业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申报论证工作。在1981—2000年的20年中,我社出版农业古籍90种,是前一阶段共23年所出农业古籍的1.5倍多。两个阶段相比,不仅数量有所增加,而且呈现出阶段性的变化。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农业历史学界偏重于对文献资料的整理研究。在90年代初,我们提出了加强农业历史形象资料的收藏、整理、研究、出版工作,并先后策划出版了《中国古代农业科技史图说》、《中国古代农业科技史图谱》、《中国古代耕织图》、《汉代农业画像砖石》、《汉代陶器与古代文明》等。中央文件指出:“现在有些古籍的孤本、善本,要采取保护和抢救的措施。……散失在国外的古籍资料,也要通过各种办法争取弄回来,或复制回来。同时要有系统地翻印一批孤本、善本。”我社出版的《中国农学珍本丛刊》,专收经过专家鉴定的农学珍本,依照原本影印出版,既抢救了农业古籍,同时又使读者亲眼目睹不易见到的农业古籍珍本之面目。如宋代陈景沂所编《全芳备祖》,在国内只见数部手抄本,经国内外专家学者鼎力襄助,我社得以用日本宫内省图书馆宋刻本影印出版。由于我们的努力,社会各界对我社出版的农业古籍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我社出版的农业古籍,在全国古籍整理图书评奖中,也获得了不少奖励。今后,我们还将在中央精神的指引下,在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克服困难,把农业古籍整理出版工作搞得更好,为弘扬祖国农业传统文化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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