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古籍整理出版“十五”规划项目审议会在京召开
[本刊讯]国家古籍整理出版“十五”规划项目审议会于2000年10月23—25
日在北京召开。
今年是“九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为制订好古籍整理出版“十五”重点规划,推动古籍
整理出版事业的不断发展,7月5日,新闻出版署和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联合下
发了《关于制订“十五”期间(2001—2005年)国家古籍整理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
通知》(新出图〔2000〕808号),要求各有关出版社按照以下原则积极申报选题:正
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坚定不移地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
当前需要与未来发展的关系,既要充分反映最新研究动态和成果,又要注重基础研究和基本
古籍资料的整理;正确处理普及与提高的关系,既要进一步优化选题结构,提高普及读物的
质量,又要注重学术总结性项目及填补学术空白的项目;重视科技方面的古籍整理工作和电
子读物、多媒体读物的出版工作等。《通知》要求各社申报“十五”期间计划出版的具有重大
文化积累和研究价值的古籍整理选题及一些高学术水准的古籍研究著述。截止到9月份,古
籍小组办公室共收到了84家出版社申报的343个项目的有关材料。古籍办对这些申报材
料进行了汇总归类,编印成《国家古籍整理出版“十五”重点规划(讨论稿)》,提交给审议
委员会审议。
参加审议会议的有审议委员会主任,新闻出版署副署长、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
组常务副组长杨牧之,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袁行霈二先生以及审议委员会委员(以姓氏笔划
为序)邓绍基、白化文、许逸民、杨忠、陈祖武、余瀛鳌、林甘泉、庞朴、徐公持、徐苹芳、
楼宇烈、戴逸、潘吉星诸先生。审议会秘书长、古籍小组办公室主任吴尚之同志及审议会副
秘书长、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黄松同志介绍了有关情况。
与会专家认真讨论了审议会议的基本原则,一致认为,凡在“十五”规划中立项的选题,
应具有如下特色:一、具有较高版本价值和文化积累价值;二、整理方式比较完善,后出转
精,或带有原创性;三、整理成果能达到当代学术研究的新高度;四、完成时间和出版质量
确有保证。以这种共识为出发点,大家讨论通过了审议工作的原则,为:1.少数民族古籍
宜转入国家民委制订的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2.古籍整理项目内容涉及的时间下限
一般为民国建立前(1911年);3.入选项目原则上要求完成出版,出版时间没有保证或
“十五”期间不能完成者一般不予列入;4.同一选题由不同出版社申报,原则上只考虑一
个;5.适当控制研究著作在规划中所占比重;6.坚持上下结合原则,除出版社申报选题
之外,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提出补充项目,以完善规划。审议委员会
的专家根据上述原则,本着公平合理的精神,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申报项目逐一进行了细
致的讨论。大家畅所欲言,提出了不少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经过两天半的紧张审议,最后共
有190个项目拟列入国家古籍整理“十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草案),64个项目拟列入
新闻出版署“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
会后,古籍小组办公室依据会上大家的评审意见和相关建议,对评审项目重新进行了归
并汇总,形成了《国家古籍整理“十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草案)》,并将提交全国古籍整
理出版工作会议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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