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 补 二 则
王同策
〔编者按〕本刊347期《吉林版〈旧五代史〉指误》和351期《〈文木山
房诗说〉初探》发表后,王同策先生来信先后对二文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
了补充和订正。现将来信摘要刊登,以飨读者。
一、吉林版《旧五代史跋》标点再指误
《吉林版〈旧五代史〉指误》一文整体上说是好的,但其“指误”并不
彻底。在“断句错误”类所引张元济《旧五代史跋》文字中,就还有未予指
出的几处标点错误:
清初,黄太冲亦有之(策按:指薛著《五代史》),见《南雷文定附录》,
吴任臣书全谢山,谓其已毁于兵火。
笔者因工作关系,亦颇涉猎过一些古籍与今贤著作,但还従来未曾见过以
《……附录》为名的书。再:吴任臣、全谢山均为甚享盛名的历史学家,吴
氏深得顾炎武称颂,曾参与《明史》修撰,所著《十国春秋》,声誉卓著;
全氏曾续修《宋元学案》,所著《鲒埼亭集》 亦富学术价值。全氏生于康熙
四十四年(1705),卒于乾隆二十年(1755)。《清史列传·吴任臣传》载吴
氏“康熙十八年(1678),应博学鸿儒科……未几,卒。”这儿的“未几”
实际是11年,吴氏死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也就是说,吴任臣死后16年,
全祖望才出生。可以肯定,吴氏是不会给全氏写信的。
其实,上述不合情理的状况,是标点者一手造成的。原来,南雷是著名
思想家、爱国主义者黄宗羲(字太冲)的号,《南雷文定》是他的文集名。
在这文集的后面,“附录”了一些友人写给他的信,其中一封,就是吴任臣
写的。与此事有关的几句是:
拙著《十国春秋》专俟薛居正《旧五代史》略为校雠,遂尔卒止。前已
承允借,今因仇沧兄之便,希慨寄敝斋。一月为期,仍以沧兄处璧上。断不
敢浮沉片纸只字,切祷切祷!
而引文后部“谓其已毁于兵火”(一本无“兵” 字)的不是吴任臣,而是全
谢山,出处即见于《鲒埼亭集外编》卷四十三《新旧五代史本末寄赵谷林》。
因为这段文字于此桩公案颇有参考价值,且文不甚长,全录如下(标点是我
加的):
梁唐晋汉周之书,薛居正所纂者。当时谓之《新编五代史》,见于《宋
太祖本记》。欧阳兖公书出,则谓薛本为《五代史》,欧公为《新五代史》,
见于洪景卢、马端临所称。近读《永乐大典》,则凡其引用《五代史》者皆
欧公本,而引薛本者曰《新修五代史》,盖沿最初之名也。薛本在国初梨洲
先生尚有之,仁和吴志伊(吴任臣以字行,名志伊)检讨著《十国春秋》,
曾借之而未得。南雷一水一火之后,遗籍不存百一,予従其后人求之,不可
得矣。近有捃摭《册府元龟》、《资治通鉴》中语成一编,托言南雷故物,
是麻沙坊市书贾之习气也。因吾友赵五谷林来问,书其本末以贻之。
据此可知上文之正确标点当为:
清初,黄太冲亦有之,见《南雷文定》附录《吴任臣书》,全谢山谓其
已毁于兵火。
附带想说的是,上引各书,并非珍本秘籍,一般图书馆均可见到,稍稍
手勤一点,翻查一下,即可避免上述错误。这是我们应该引为教训的。
二、王献唐生平述略
《文木山房诗说初探》文中说王献唐“生卒年待查”,又说“‘平乐印
庐’章,是否为抄书人章,亦难考定”。现就所知,略呈一二。
王献唐先生1896年生,1960年11月16日病逝。山东日照人。原名琯,号
风笙,其签署称谓尚有:凤生、凤南、凤夫、齐伧、泮君、雨窗、三家村人、
柱下小史、五砚主人、百汉印斋主人、向湖八二老人(64岁时署)、木石盦
主,其斋号有:双行精舍、海上蜷庐、五灯精舍、五灯皕玺之馆、泮楼、岫
云书窠、■古钩奇之室等。为甚负盛名的学者,其治学范围广泛,如历史、
考古、文字、音韵、训诂、金石、书画、货币、版本、目录等无不涉猎,且
均深有造诣。曾任山东省立图书馆馆长、中央国史馆副总纂修。建国后任山
东省文管会副主任,故宫博物院铜器研究员。著述甚多,有《公孙龙子悬解》、
《中国古代货币通考》、《黄县{巳其}器》、《双行精舍书跋辑存》等多种。
关于“平乐印庐”章是否为献唐印,尚未见王氏署用此号。惟王氏性嗜
藏印,以“百汉印斋”、“皕玺之馆”名斋可见。王氏撰有《魏平乐亭侯印
考》 1卷(稿本),1939年元月王氏所写跋语称:“草稿仅具旨要,随笔写
记,芜杂无纪,当更改重录。俟成,以此付火可也。内论观阙者,别出为篇。”
极有可能“平乐印庐”即由此印而起下的又一斋号。
王氏遗留下的书稿及其它文字不少,如加询查,想不难弄清《诗说》抄
本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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