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办

                                  
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1年
第二期
(总360期)
 
 
 
 
 


         《中国文学家大辞典·近代卷》考补 

                        江庆柏 

    《中国文学家大辞典·近代卷》(中华书局1997年出版,以下简称《辞
典》)是目前近代文学方面最为完善的工具书之一。《辞典》在收集近代作家
人物资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诚如“前言”所说:“本辞典已查考出一批过去 
不为人知的作家的真实姓名及生平资料,填补了空白。”但由于近代作家资料 
极为分散,又没有完整的索引可资利用,所以多少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兹就笔
者所知,作“考补”如下。 
    页50 左锡璇(1829-1891后) 按:张惟骧《毗陵名人疑年录》卷六云:
“生道光九年己丑,卒光绪二十一年乙未。”据此,其生年为1829年,与《辞 
典》同,卒年为1895年,可补《辞典》之缺。 
    页67 汉兆(生卒年不详) 按:汉兆《妙香诗草》(道光三年刻本)卷
七《戊寅二月二日余届五十母难口占小偈四则》云:“嘉庆戊寅年五十,乾隆
己丑我初生。”是汉兆生于乾隆三十四年己丑,公历为1769年;卒年无考。道 
光五年(1825),他曾再用妙香室名义刻印诗作《妙香诗草》(版心题《梅花
百咏》),是年57岁。其后事迹不详。
    页82 朱绍颐(约1833-1880?) 按:陈作霖《可园文存》卷十一有《朱 
子期孝廉传》,述朱绍颐生平事迹甚详。传云:“壬午冬以微疾卒于军,年五 
十有一。”壬午为光绪八年(1882),据此推算,其生年在道光十二年(1832)。 
    又《辞典》谓“生平事迹见《光绪溧阳县志》卷一三”,溧阳为“溧水” 
之误。朱绍颐祖籍溧水,与溧阳没有关系。 
    页167 吴双热(1884-?)按:据1990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常
熟市志》,吴双热卒于1934年。 
    页187 何栻(生卒年不详) 按:何栻生卒年不难考订。其《悔余庵诗稿》
卷四《戊午元旦四首》云:“激矢年光四十三,辘轳心事与谁谈。”戊午为咸
丰八年(1858),据此推算,其生年当在嘉庆二十一年(1816)。又他同治三
年(1864)所作《生日》诗自注云:“予与竹庄明年皆五十。”(《悔余庵诗
稿》卷九)这年他49岁,据此推算,生年也正是1816年。诗稿中像这类纪年诗
尚有多首,据之推算,一一吻合。勒方锜为何栻。。《衲苏集》作序云:“嗟 
我与君皆丙子。”丙子即嘉庆二十一年,为其生年。此说更为明确。姜亮夫
《历代人物年里碑传综表》著录其生年同,卒年作1872(同治十一年)。《中
国美术家人名辞典》著录生卒年均与姜《表》同。此可补《辞典》之缺。 
    《辞典》著录何栻著作有《悔余庵尺牍》3卷、《余辛集》3卷,亦有误。
《悔余庵尺牍》即《余辛集》。此书封面题签作“悔余庵尺牍”,卷端及版心
均题作“余辛集”,故名称不同,实为同一部书。《中国丛书综录》著录此书,
即作:《余辛集》(一名《悔余庵尺牍》) 3卷。此收何栻与大吏、友朋往来
书信,其中包括他上曾国藩的书信多封。 
    又何栻还有《悔余庵集事楹联》 2卷,《辞典》未著录。此为何栻于同治
元年(1862)在吉安知府任上罢黜后,滞留于此地时所辑苏轼诗事对偶者而成,
故此书卷端及版心均题作《衲苏集》,卷端并有副题“集东坡先生诗句”。此
书虽不是何栻个人的创作,但反映了他对对偶的注重。《辞典》引《晚晴⺮移
诗汇》评其诗曰:“又喜作工对,韵味反减。”何栻诗作的这个特点(或说是
缺点)是与他个人的爱好密切相关的,従《衲苏集》的辑集中可以看到其诗风
源流所自。従这个角度讲,此书也应有所提及。 
    页198 汪荣棠(1815?-1869?) 按:高鑅泉《锡山历朝书目考》卷十 
二汪荣棠小传云:“生道光元年辛巳,卒年五十一。”道光元年公历为1821年, 
是汪荣棠生卒年为1821-1871。
    页215 张纨英(生卒年不详) 按:太仓王保譿《太原贤媛事略续辑》
(南京图书馆藏稿本)《张太宜人(纨英)事略》云:“光绪七年卒,年八十
二。” 光绪七年公历为1881年,是张纨英生卒年为1880-1881。
    页287 金兰(生卒年不详) 按:金兰《碧螺山馆诗钞》卷七《昌阳砚歌》
云:“丁卯十月十又一,贱子六旬览揆日。”丁卯为同治六年(1867)。这两
句诗的意思是说,同治六年十月十一日,是自己60岁生日。据此推算,其生年 
在嘉庆十三年,公历为1808年。《碧螺山馆诗钞》卷末附柳商贤《碧螺山人生
圹志》云:“山人之年甫七十。”此生圹志作于“光绪彊圉赤奋若”,即光绪 
丁丑年(三年),公历为1877年。据此推算生年也正为1808年。 
    《辞典》称其“享年七十二岁左右”,则大致不差。《碧螺山馆诗钞补遗》 
有《七十述怀》诗,又有《目病献作》诗云:“七二颓翁病纠纷,日常冥坐避 
尘氛。”“补遗”最后一首诗题为《病榻口占示芝儿》,诗云:“行年逾古稀, 
考终何足悼。”说明此时已到生命尽头。据此,其卒年大约在光绪五年(1879) 
左右。 
    《辞典》又引韦光黻《碧螺山馆诗钞序》,称金兰居乎桃花源之地,“得 
清旷之气,陶冶性灵,发为歌啸,翛然生尘表,而不为外物所移者”。以此说 
明金兰的离世态度及对其诗风的影响。其实在其诗集中,也有大量反映社会现
状之诗,如《水灾纪事》(卷三)叙说了道光二十九年那场大水对社会造成的
巨大破坏,以及官方在赈济中的种种弊政:“黎庶未沾唇,吏胥早吞蚀。以肉
投馁虎,所剩空皮骨。”反映了诗人的巨大愤怒。《地震》(卷三)一诗描述 
了咸丰三年那场地震的情形,并探究了地震发生的原因。诗人认为地震之所以
发生,就在于社会的黑暗与混乱,“劫掠日恣肆”,更重要的还有政治的不良,
地方官吏大肆参与财富的掠夺,“凡此守土官,肥遯无不利”。虽然他对地震
发生原因的解释是毫无道理的,但反映了诗人对现实黑暗政治的批评态度。其
写地震时的情景,也极为生动:“有声自西来,硠硠复磕磕。瓿<娄瓦>互击触,
棼橑尽摇曳。妇孺尤惊惶,鸡犬共腾沸。”写得惊心动魄。至于他咸丰同治年
间所写的一些诗,则较多地反映了战争对社会的巨大破坏,及下层人民,也包
括自己流离失所的痛苦遭遇,都与现实切切相关。他晚年所写的《禁烟纪事》
一诗(《补遗》),则用纪实的手法,揭露了鸦片烟的危害,并对地方官吏的
禁烟行为表示了由衷的支持,也反映了当时的禁烟运动所遇到的种种阻力。凡
此种种都说明了作者金兰对现实的关注,也说明其诗风不能仅用清旷、幽远等
来概括。这是我们阅读《辞典》时应注意的。 
    页324 俞天愤(生卒年不详) 按:常熟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常熟
掌故》(江苏文史资料编辑部1992年出版)《人物轶事》“俞天愤”条,称其 
1881年4月生,1937年12月死。
    又《辞典》称“本名不详”。《常熟掌故》谓其父亲要他留侍左右,不许 
离开常熟,因题名承莱,字采生,寓老莱子戏采娱亲之意。其用“天愤”作笔
名,也有来历。据说他曾对包天笑说:“你叫天笑,我认为,现在人世间的一
切,天看了不会笑,只会烦闷(“愤”有烦闷之意)。我就用天愤署名,和你
排行吧。”其后他即以“天愤”为自己作品署名。 
    页336 姚民哀(生卒年不详) 按:姚民哀生卒年为1894-1938,见1987 
年出版《常熟文史资料辑存》第14辑(常熟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所刊黄 
步青《姚民哀与其作品编年表》。 
    又《常熟掌故·人物轶事》记姚民哀之死甚详。1937年日军入侵,姚在常
熟沦陷后不久投敌变节,任伪绥靖队徐凤藻部秘书。1938年 9、10月间,姚携
伪绥靖队公文去上海,在常熟境内支塘、白茆间,被琴嘉太昆青松(常熟、嘉
定、太仓、昆山、青浦、松江)六县游击司令熊剑东所属第六梯团第二大队杨
义山部截获,解至司令部军法处。几天后在常熟东张乡法灯庵广场,由熊剑东
主持的白茆军校阵亡学员追悼会上,将姚民哀处决。这段史实各种近代文学史
料集均未提及,故著录于此,以供参考。《辞典》称其“抗日战争期间死于乱
军之中”,说得不甚明确。 
    又《辞典》谓其本姓朱,名民哀,号兰庵;后入嗣姚家,改姓姚,改名 
朕,号民哀。上述《常熟掌故》与此也有不同。谓其原名姚民哀,父亲姚琴 
生爱好评弹,也常登台表演。亲戚中有人认为这是辱没家声,姚琴生一气之 
下改従舅家朱姓,其子也更名为朱兰庵。朱兰庵有一定文才,能写诗文,又 
好写弹词唱篇,在上海结交了不少新闻界人士,其弹词作品为许多刊物录用。 
为多得稿费,朱兰庵不免粗制滥造,甚至有窃取《南社丛刊》中的诗词而一 
字不易的。此为他人发觉,于是上海各刊物拒登以“朱兰庵”具名的弹词。 
在这种情况下,他写小说,就仍用“姚民哀”原名。 
    页354 顾荃(1843-?)按:顾荃卒年可考知。顾荃《自怡轩诗存》卷末
有其受业弟子严懋功跋,云:“光绪乙巳,吾师谢世。”即顾荃卒于光绪三十 
一年,公历为1905年。该诗集卷末又有民国二十一年(1932)子顾宝珏等识语, 
称“先君弃养,忽忽已二十有七年矣。”据此推算,卒年也正是1905年。 
    又《辞典》称其著有《自怡轩诗存》2卷,实际上“诗存”2卷后还有《自 
怡轩词存》1卷,本书封面题签即题作《自怡轩诗词存》。
    页357钱振锽(1875-1943)按:卒年有误。张惟骧撰、蒋维乔补《清 
代毗陵名人小传稿》卷十本传云:“以甲申八月殁于沪,春秋七十。”甲申为 
1944年。《辞典》曾将“小传稿”列为本篇传记资料出处,但不知何以未顾及 
于此。 
    页379 凌泗(1831-?)按:凌泗事迹见其著《莘庐遗诗》卷首沈廷镛撰
《凌磬生府君行述》,云:“府君生道光十二年闰九月二十二日,卒光绪三十 
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年七十有五。”是其生年公历为1832年,卒年公历为1907 
年(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公历为1907年2月1日)。 
    页410 符葆森(生卒年不详) 按:符葆森的生卒年在许多工具书中均未
注明,今在南京图书馆读到符葆森《咸丰三年避寇日记》(1981年扬州古旧书
店抄本),其八月十五日所作七绝志感第六绝云:“四十无成空老大,不堪回
首数年华。”此处“四十”如是实指的话,则其生年当为1814年。又据光绪 
《江都县续志》卷二五本传,符葆森得年“五十”,则其卒年为1863年。笔 
者当年参加编写《江苏艺文志·扬州卷》(1995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时, 
因未细考,将其生卒年著录为1805-1854。这是不可能的。因咸丰七年(1857)
符葆森还撰有《国朝正雅集·自序》。 
    页429 蒋超伯(1817?-1871?)按:蒋超伯生卒年可考。蒋氏《通斋自 
记》云:“道光元年辛巳九月十四日生。”是其生于1821年。“自记”记至光 
绪元年六月,时年55岁,其子蒋祖{勤心}以此为“绝笔”,是其卒年为1875 
年。《通斋自记》逐年记述自己的经历,可当年谱看,是蒋超伯最重要的传记 
资料,此当补入本条“传记资料出处”。此书有光绪二年序刻本。又蒋超伯 
著作甚多,《辞典》列举了《爽鸠要录》等6种。据《江苏艺文志·扬州卷》
著录,其已刊著作有27种,其中11种收入了《通斋全集》,另有12种未刊手稿
本藏于台北中央图书馆,1976年由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以《通斋先生未刻手
稿十二种》为名,影印出版,并收入该公司出版的《明清未刊稿汇编初辑》中。 
    页457 照尘(生卒年不详)按:照尘《药龛集》卷首悲末撰《药龛和尚
传》云:宣统元年腊月初八日照尘晨起作偈曰:“色身原属幻,四大本来空。 
悟彻无生理,毗卢性海中。”俄顷拈珠念佛而化去,年八十五。宣统元年腊月 
初八日,公历为1910年1月18日。据此,照尘生卒年为1825-1910。 
    《辞典》在介绍各作家生平事迹时,还介绍了各人的著作情况。这里面 
多少也存在一些问题。以我个人的观点来看,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是部分作家的重要著作或应该介绍的著作有遗漏;二是有些被介绍的著作 
不够具有代表性;三是有些被介绍的著作不是最足本;四是部分书名不够准 
确。这些方面的问题不可能一一加以细考,仅就所知略述一二,有些在上面 
考订人物生卒年情况时已作过说明。 
    一些作家的著述还有重要遗漏,例如孙寰镜条(页126),漏列了他最重
要的一部著作《明遗民录》。该书凡48卷,著录由明入清的“遗民”800多人,
对研究明末清初的政治、思想、学术文化有较高参考价值。此书有1912年上 
海新中华图书馆铅印本,又有1985年浙江古籍出版社标点本,后又收入谢正 
光等编《明遗民录汇辑》(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可见受到学术界
相当重视。作者在本书署名民史氏,《辞典》未提及,也可补缺。 
    由于本书是一部文学家的《辞典》,其重点主要在介绍作家生平事迹,各 
人的著作不可能介绍得十分详尽,或一无遗漏。唯其如此,所以介绍作家的著
作必须选择最具代表性的。《辞典》在这方面处理得比较好,个别地方似可商
榷。如叶昌炽条(页55),称其著有《缘督庐日记抄》16卷。这里应该著录的
是《缘督庐日记》。《缘督庐日记》为叶昌炽原稿,全部约 197万余字,而
《辞典》提到的《缘督庐日记抄》,只是一部摘抄本(由王季烈摘抄),仅约
64万字,只及原稿的三分之一,且删去了原稿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因此无论是 
篇幅上还是内容上,摘抄本都无法与原稿本相比。叶昌炽的后人及学术界人士,
对这部摘抄本也都不是很满意。因此《辞典》不应著录摘抄本,而应著录原稿
本。原稿本今藏苏州市图书馆,1990年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据原稿影印出版,
分装六函48册。这当然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例子。但也说明这些地方确有必要加
以改进。 
    一个人的著作可能会有多次重印、覆刻,作为一部人物辞典,不可能、 
也没有必要将这些著作的版本源流一一罗列出来,但所介绍的应该是最足本。 
《辞典》在这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沈曰富条(页203),《辞典》称其有
《受恒受渐斋集》6卷,实际上沈曰富集的最足本是12卷本。所谓六卷本,只
是咸丰九年所刻的一个本子,而且只是“文集”。同治年间又续刻成诗集6卷,
其中包括他的词作。所以《辞典》介绍其著作,自然应该是这个十二卷本。 
《辞典》中列举的个别书名也有误。如钱振FAC2条(页357),称其著
有《星隐庐诗文集》,“庐”字为“楼”字之误。当然著作名称的问题比较复 
杂,前人著录对此不太严格。但对一部现代辞典来说,则应力求准确。 
    《辞典》有些表述还可进一步推敲,以力求准确。如吴昆田条(页173),
称其“与人合著有《清河县志》、《淮安府志》”。此说不妥。方志的编写有
专门的用语,一般称之为“修”与“纂”。“修”标示官修志书的行政领导者, 
通常由当地职位最高的朝廷命官出任,如县志的“修”者为知县,府志的“修” 
者为知府等。具体执笔编写的人则称为“纂”,有时又有“主纂”、“分纂”
等区别。当然个人独立完成的方志(也就是“私志”)也可说是某人“著”的, 
但这种情况很少见。而在明清时代,几乎绝无仅有。吴昆田参与“纂”的方志
一共有5部,即光绪《淮安府志》、同治《清河县志再续编》、《光绪丙子清
河县志》、光绪《安东县志》、同治《重修山阳县志》(此志吴昆田分纂)。
这5部方志今均存世。 
    个别地方可能由于校对问题,也有一些文字错误,如朱承轼条称其为“江 
苏海盐人”(页81),“江苏”为“浙江”之误;俞达条称其有《青楼梦》四
十六回(页326),应是六十四回。问题虽不大,也影响到本书的质量。
    以上这些问题如能注意避免,则本辞典可更具权威性。 
    此外,一些数字的用法似乎也不太符合一般人的习惯。《辞典》在使用数 
字时,除去了“十”、“百”等表示位数的词,而直接用具体数目,如不说一 
百三十一,而说成一三一。这种方法用来表示序数是可以的,但用来表示基数,
则不妥。如陆增祥条(页236-237),《辞典》称其生平事迹见《续碑传集》
卷三八,这是可以的。但说他著有《金石补正》一三○卷、《篆墨述诂》二四 
卷等,则多少使人感到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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