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皇权,肇始宰辅专政——李沆论(君臣关系个案研究之一)

引言

  对于李沆,恕我寡闻,迄今为止尚未看到专门论述的文章。大概在众多的宋代士大夫中,李沆实在不太引人注目的缘故吧。他仕于宋初太宗、真宗两朝,官至参知政事和宰相。虽居高位,决策主政,但在他的任期内,既没有发生什么惊心动魄的事件,也缺少有声有色的作为。仅仅是承平时期的正常作为。因此,在后世,他便成了一个为人遗忘的“大人物”。而引起我注意的,首先是李沆所处的时代。作为政治家,李沆主要活动于太宗末、真宗初。这是一个承前启后的时代。在这个时代,王朝的草创期业已结束,各种制度初具规模,一代创业的君臣也渐渐凋零。而在和平环境下成长的士大夫群,则随科举规模的扩大迅速崛起。他们以不同于以往的观念和方式影响乃至主导着整个朝廷的政治运作。而李沆则是他们当中的出类拔萃之辈。从君主的角度看,随着“亚开国皇帝”太宗的逝去,第一位正常继统的真宗的登场,宋代历史开启了新的一页。在传统的权力构架中,君臣关系往往决定着政治走向。新君即位,君臣关系如何定位,又决定着皇权如何定位。环境塑造着人,士大夫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环境也改变并塑造着君主。而对第一位正常继统的真宗的塑造,则对此后漫长的宋代历史中皇权的走向产生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李沆作为太宗指定的太子师傅和真宗亲擢的宰相,在真宗即位前后,对真宗影响甚大。因此,考察李沆的作为,对于了解宋代中央政治,特别的皇权的演变之渐,我想绝非毫无意义。因为此文,以期学界诸贤“疑义相与析”。

  李沆太平兴国五年(980),举进士甲科,授将作监丞、通判潭州,任内以郊祀恩迁官太子右赞善大夫。在通判潭州时,转运使赵昌言“谓其有台辅之量,表闻于朝”[1]。而当时长沙守何承矩也“厚待之,以为有公辅器”[2]。相对于皇帝来说,整个士大夫官僚可以视为一个阶层。而这个阶层内,又由于各种利益、出身及政见,划分为不同的集团。同一集团的人互相汲引已属常事。李沆入仕后,很幸运地得到前辈官僚的汲引,对其以后的升进,可以说起到不小的作用。

  八年,任满还朝,转著作郎。李沆的政绩或才干,加之关系网背景下的舆论褒扬,使其名已为太宗所知。正如杨亿撰写的墓志铭所言,“稔熟于上听,喧塞于公议”。因而,“中谢日,太宗命中贵人送丞相府试文一通,以本官直史馆,赐五品服”[3]。《宋史》本传对此事的记载是,“相府召试约束边将诏书,既奏御,太宗甚悦,命直史馆”[4]。不管怎么说,李沆首先是以文才见知于太宗的。此后过了三年,雍熙三年(986),右拾遗王化基上章自荐。对于非正常继统的皇帝来说,怕的是士大夫们不合作。如果有人伸手要官,则是正中下怀。因此,对于王化基的自荐,太宗很高兴,对宰相说:“化基自结人主,诚可赏也。”这时,太宗还想起了在文才上给他留下很深印象的李沆和宋湜。就说:“李沆、宋湜皆嘉士也。”于是,让中书一并召试三人。然后,三个人都被授以右补阙、知制诰。在这三个人中,看来太宗还是最赏识李沆。由于李沆官阶最低,所以同是知制诰,他排在最后。太宗特地把他升到最前边。在“各赐钱百万”之后,“又以沆素贫,多负人钱,别赐三十万偿之”。

  太宗这次可以说是唯才是举。因为他在任用知制诰上是有过教训的。《长编》在卷27雍熙三年十月庚子条三人被任命为知制诰后记载:“上尤重内外制之任。每命一词臣,必咨访宰相,求才实兼美者。先召与语,观其器识,然后授之。尝谓左右曰,词臣之选,古今所重。朕早闻人言,朝廷命一知制诰,六姻相贺,以谓一佛出世,岂容易哉!郭贽河南门人,朕初即位,因其乐在文笔,遂命掌诰。颇闻制书一出,人或哂之。盖其素乏时望。业已进用,朕亦为之赧颜。然亦终不令入翰林也。”

  此后,太宗一直对李沆赏识信任有加。雍熙四年(987),他与翰林学士宋白同知贡举。由于宋白把关过严,大部分举子落榜,致使“谤议蜂起”。但所有的“谤议”都是冲着主持了三次贡举的宋白去的,史载“时知制诰李沆亦同知贡举。谤议独所不及”[5]。此后不久,李沆反而被升官为职方员外郎,并且“召入翰林为学士”[6]。过去太宗不让郭贽成为翰林学士,而对李沆则是提拔得相当快。淳化二年(991),翰林学士李沆被任命为同判吏部流内铨,同时,翰林学士贾黄中、苏易简也被任命为干当差遣院。《长编》说“学士领外司自此始也”[7]。通过自己的秘书官来掌管人事,这恐怕是太宗试图控制任官权的一种努力。对于这项兼职,墓志铭说李沆“掌选部,澄汰流品,旌别淑慝,清通简要,时誉归之”。

  李沆担任翰林学士,为其进一步深结太宗提供了绝好的机会。墓志铭在叙述李沆的这段经历时说:“公之在内署也,或乙夜观书之余,备前席受厘之问。风规蕴籍,占对娴雅,弼违献可,上多沃心,称善举能,言皆有味。”从墓志铭的记载看,李沆在交结君主之际,也并不是一味奉承,而是时刻履行着宋代士大夫的责任,不忘“风规”教育君主。

  李沆担任翰林学士期间,为他与太宗之间密切的君臣关系打下了重要的基础,使他深深受知于太宗。“天子知其才可以缉熙帝载,察其德可以镇厚风俗,乃有意于大用也”[8]。不仅仅是才华,就连风度气质,也为太宗所欣赏。“沆初判吏部铨,因侍曲宴。上目送之曰:李沆风度端凝,真贵人也。”果然,“不数月,遂与[贾]黄中俱蒙大用”。在李沆以翰林学士兼任同判吏部流内铨的同一年,就顺利地进入了中央政治中枢的决策层,担任了参知政事[9]。对于几乎没有什么地方官经历的李沆来说,这种升进是相当快的。

  在参知政事任上,李沆干了整整两年,淳化四年十月,罢守给事中本官。这次罢政,不独是李沆一个人,而是几乎整个执政集团的旧有成员的全部大换班。从宰相李昉到参知政事贾黄中、同知枢密院事温仲舒全被罢免。留任的只有在六月刚刚任命的参知政事吕端、知枢密院事柴禹锡、同知枢密院事刘昌言。同时还再度任命吕蒙正为相,赵熔、向敏中同知枢密院事、苏易简为参知政事。而后又任命赵昌言为参知政事,再度出任执政[10]。

  这次执政集团大换班,表面原因是由于当时连绵阴雨百余天,形成涝灾。而传统的看法是,以宰相为首的执政集团除了行政工作之外,还有调节天人关系的职责。因而,发生自然灾害,当然就要归咎于他们的失职。现在看来,以这种理由来罢免政府首脑,不免有些荒唐。但透过荒唐,我们何尝不能看到这也是一种“神道设教”在政府首脑身上的运用呢。就是说所谓的天灾不过是一种政治斗争的借口。以此为借口,在野的敌对的政治集团则可以发动对执政的政治集团的合理攻击。因此,可以说政治斗争才是导致执政集团大换班的根本原因。这方面,我们从翰林学士张洎对太宗说的一番话中可以略见一斑。他说:“昉因循保位,近霖阴百余日,陛下焦劳惕虑,忧形于色,昉居辅相之任,职在燮理阴阳,而乖戾如此。而昉宴然自若,无归咎引退之意。”[11]这里,张洎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对李昉进行的攻击,可以说是代表了一定政治集团的发言。而参知政事贾黄中则早就是被攻击的对象。史籍记载他“在中书畏慎过甚,政事颇稽留不决”,因此为人所指责,“时论弗许之”[12]。“时论”也就是舆论。而舆论者也,虽有不含背景自然发生的,而更多的还是人为制造的。

  至于李沆罢政的原因,不管是否受舆论评价贾黄中的影响,总之,理由也同贾黄中一样,用太宗的话说,是“黄中等循默守位,故罢谪”[13]。这里的“等”自然包括李沆在内。其实,李沆罢政,除此之外,似还有别的原因。是年六月,张齐贤罢相。罢相的原因,就与李沆有关。史载,“先是,殿中丞朱贻业,参政李沆之姻,与诸司副使王延德同监京庾。延德托贻业白沆求补外官。沆以语齐贤,齐贤以闻。太宗曰:延德尝事邸,不自陈而辄干执政。遽召见责之。延德言未尝有请。遂召齐贤质之。齐贤言得于贻业。而贻业不以实对。齐贤不欲援沆为证,乃自引咎。由此太宗疏之,遂致罢相。”[14]对这件事,太宗恼火是有其理由的。这个以不正常的方式即位的皇帝,最忌讳的是官僚间的结党,这会对他的地位造成威胁。他希望的是每个官僚都巴结他,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自结人主”。但官员们则觉得走宰相与执政们的后门,对于升迁似乎更为直接有效。这大概是太宗尚没有明确意识到的事。士大夫作为一个阶层,特别是入仕的士大夫作为一个强大的势力阶层,以科举为纽带在宋代已经形成。而以此为基础的宰相集团,则是这个阶层的强中之强。虽然不是在名义上,但在实质上有时整体的力量要强于君主个人的力量。

  太宗不是白痴,张齐贤虽然没有说出李沆的名字,但这并不等于太宗就不知道事情的原委底细。他虽然欣赏李沆,直至罢参政为止也未提过李沆的名字,保全了李沆的面子。但太宗心里未尝不存有芥蒂。因此,在六月张齐贤罢相过了一段时间,借李昉罢相之机,连同李沆也罢免了。

  不过,对这批执政的罢免,在方式上比较温和,没有贬往外地,仍然被留在朝中,“以本官罢,奉朝请”[15]。因此,我猜测,这次李沆等人的罢免,除了有一定的党派斗争的背景之外,还与太宗想另换一批人马来刷新政治有关。两方面因素的合力形成了这次李沆等人的罢免结局。

  由于太宗对李沆等人并没有特别的恶感,因此这批人很快就得到了不同形式的重用。拿李沆来说,在罢政不久,即赶上母亲去世丁忧。但没过多久,就被“优诏起复”。在“辞不得请”的情况下,被任命“以本官知升州”。但太宗在召见李沆时,君臣间一番谈话之后,“天子留而不遣,改命知河南府,兼留守司事”。“才及满岁,召归阙庭”[16],就是说,李沆在除京城以外的最重要的地区河南府也仅仅刚刚做了一年地方官,就被召回中央,委以了名副其实的继往开来的重任。即于至道元年(995)八月,与李至同兼太子宾客,辅导未来的君主。

  《长编》卷38至道元年八月癸巳条载:“以尚书左丞李至、礼部侍郎李沆并兼太子宾客,见太子如师傅之仪,太子见必先拜,动皆咨询。至等恳让。诏不许。至等入谢,上谓至等曰:‘朕以太子仁孝贤明,尤所钟爱。今立为储贰,以固国本,当赖以正人辅之以道。卿等可尽心调护,若动皆由礼,则宜赞成。事或未当,必须力言,勿因循而顺从也。至如礼乐诗书之道,可以裨益太子者,皆卿等素习,不假朕多训尔。’至等顿首谢。”

  皇子元侃,即后来的真宗,实际上是太宗所立的第三任太子。第一任太子为长子元佐。因反对太宗在篡位后迫害秦王廷美,被太宗废为庶人[17]。第二任的既定太子为次子元僖,后来因失宠于太宗,父子关系相当紧张,几乎快达到兵戎相见的地步。最后病死时,被诏罢册礼,其宠妾被太宗下令缢死,左右的人也被下狱[18]。这两次立太子的经历,对本来就心胸狭窄的太宗刺激很大。使得他对这个问题特别敏感,讳莫如深。在其晚年,“冯拯等上疏乞立储贰,帝怒,斥之岭南,中外无敢言者”[19]。后来,在寇准的推荐下,才在病重的情况下不情愿地立了第三子元侃。但当他听到人们称太子为“少年天子”时,也好一阵不高兴。对寇准抱怨说,“人心遽属太子,欲置我何地”。亏得寇准左劝右劝,才勉强接受了现实[20]。

  太宗把二李作为正人加以选择来委以辅佐太子之重任,他让李至、李沆以“礼乐诗书之道”来教育太子,这也反映了太宗这个半个武夫出身的“亚开国皇帝”对传统的政治道德规范的认同和归心向化。对此,我认为是整个官僚层、特别是历届执政集团共同在有形无形之中对君主耐心改造的结果。当然,也是在此过程中太宗自律性逐渐增强的表现。

  元侃在这样的背景下,在这样的父王下为太子,自然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而太宗则接受前两次的教训,决心对太子严加管束。他顺水推舟,接受太子的请求,让太子对李至、李沆事以师傅礼,每见必拜。这等于是从一开始就打掉了这个未来天子的自尊心。并且,“动皆咨询”,一举一动都要请示这两个师傅。同时,太宗让李至、李沆以“礼乐诗书之道”来教育太子,使之将来在传统的政治道德规范之内,谨行为君之道。太宗的这些做法,对未来的真宗产生了相当深远的影响,使得他还未即位便已失去了其父辈那种创业君主的强权势态,变得谨小慎微,过于自律,而在即位后也难在大臣面前挺直腰身。这种来自君主自身的原因,为宋代中央政治从正常继统的首位皇帝真宗开始真正走向宰辅专政化打下了基础。

  对李沆来说,在太宗后期出任太子师傅,则为其交结新君创造了最为有利的条件。因为无论从惯例也好,还是从君主的个人关系也好,历朝新君即位,总是一朝天子一朝臣,而且,总是优先采用潜邸旧僚。

  至道三年[997]三月末,太宗驾崩,真宗即位。即位后,在《长编》中记载的第一项人事任命,就是任命他的两个太子宾客为参知政事,加入决策中枢[21]。真宗这样做,无疑首先是从巩固自己的地位,加强自己的决策参与着想的。这表明,已届而立之年,并不年幼的真宗,从已有的政治观察和实践中,已充分认识到了以宰相为首的执政集团的重要性。这是一个大到可以干预皇帝废立,小到无所不统的强大的权力机构。皇帝若想巩固地位,强化权力,只有选择与执政集团合作,而不能是对立。这一点,对于并非靠打江山起家的正常继统的真宗来说,尤为重要。因此,他对执政集团的成员毕恭毕敬。《长编》卷41至道三年六月甲辰条载:“上居忧日,对辅臣于禁中,每见吕端等,必肃然拱揖,不以名呼。端等再拜而请。上曰:公等顾命元老,朕安敢比先帝。又以端肤体洪大,宫庭阶梯颇峻,命梓人为端纳陛。”而对李沆、李至,由于曾任前朝参政,又曾事以师傅礼,每见必拜,所以现在尽管做了皇帝,也还是恭谨有加。

  李沆尽管在太宗朝曾担任过两年参知政事,但对于他的政治生涯来说,不过是一种高层政治运作的实践,太宗朝的政治环境与真宗朝完全不同。在太宗朝,是一种强权政治下的君臣合作。君臣之间还时有改造与反改造的冲突。到了真宗朝,则开始了弱势君权下的君臣合作。官僚层对于正常即位的君主不存在改造的问题,而是如何塑造和引导的问题。真宗即位不久,在宋代历史上首次设置翰林侍读学士一职,也反映了官僚层对塑造和教育君主的重视。当然,也反映了君主有心向学之意。《东都事略》卷37《夏侯峤传》载:“讲读之职,自唐有之。五代以来,时君右武,不暇向学,故此职亦废。太宗崇尚儒术,尝命著作郎吕文仲侍讲,寓直禁中,然名秩未崇。真宗奉承先志,首置此职,班秩次翰林学士,禄赐如之。”

  在《长编》卷3建隆三年二月壬寅条记载“上谓近臣曰:今之武臣,欲尽令读书,贵知为治之道。近臣皆莫对”之后,李焘在注中引李沆等人的评论说:“史臣李沆等曰:昔光武中兴,不责功臣以吏事。及天下已定,数引公卿郎将讲论经义,夜分乃罢。盖创业致治自有次第。今太祖欲令武臣读书,可谓有意于治矣。近臣不能引以为对,识者非之。”这段话反映的是李沆等宋代士大夫的见解。这段话表面上是针对武臣是否应该读书引发的议论,但实际上是别有深意的。作为人臣,最头痛的是君王不守为君之道,任意妄为。而人臣又不具有限制君王的绝对权力。强行制止只会引起君臣间的不愉快的冲突。因此,在士大夫们看来,最有效的办法是唤起君王的自制意识。而这种自制意识的形成,则在于长时期的引导和熏陶。方法之一就是引导君王读书,让君王对儒家的为君之道归心向化,这样才会行不逾矩。在宋代,这种帝王教育,对非知识人出身的太祖、太宗和首位正常继统的真宗来说,尤有必要。在这里,既然太祖提出了读书的事情,则是诱导君王的绝好机会。因此,李沆对“近臣不能引以为对”,极不以为然,用“识者非之”进行了批评。

  李沆所在的执政集团,在“大事不糊涂”的前朝宰相吕端的率领下,开启了真宗朝的政治运作。不过,吕端这个对真宗有拥立之功的宰相,在真宗即位一年半之后就因病恳辞引退了。他主政时,真宗“召端等访以军国大事、经久之制,端陈当世急务,皆有条理”[22]。

  继吕端之后,谁来任相。这不仅有不同政治集团之间角逐的问题,还关系到今后的执政路线,以及与君主的如何共处问题。吕端由于不是因获罪被罢,因此他在继任者问题上是有发言权的。尽管没有史料表明是他向真宗推荐了李沆。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吕端想要维护自身集团利益,并且不改变执政路线的话,他是会推荐与他合作得还算愉快的李沆的。反之,吕端如果从中作梗,真宗纵使有心任命,恐怕也难以实现。从真宗的角度看,他对继任者则首先会属意曾是他的潜邸旧僚的参知政事李沆与李至。但因李至也于吕端罢相的同一天“以目疾解机务”,罢参知政事,唯一的选择则只有李沆。君臣两方面的综合因素,决定了由李沆来接任宰相。但与吕端在真宗即位前后单独任相不同的是,还任命了张齐贤为相,并且是首相[23]。张齐贤曾任太宗朝宰相。真宗之所以重新起用,大概是觉得李沆资望尚浅,不足以服众。所以把张齐贤这个前朝元老请出山,作为一种过渡。同时,因张齐贤在太宗朝为相时,曾回护过当时作为参知政事的李沆。史籍说“事涉干请,而辞连参知政事李沆,齐贤独任其责,物论美之”[24]。由于有这样的背景,无论是真宗还是执政集团,都毫无疑问地认为二人会合作得很好。因此,建立了张李主政体制。尽管张、李二人共相,合作得并不协调,但这也是后话。总之,从此,李沆在权力金字塔的顶端,开始了一番平平静静却意义深远的作为。

  真宗即位以来,一直面临着来自北方契丹的威胁。咸平三年(1000)初,面对契丹的进攻,真宗首次亲征。当此即位时间不长之时,应当说最令真宗不安的是,离开京城后,会不会有被太宗废黜的楚王元佐或其他兄弟被拥立篡位这样的问题。因为真宗即位之际便有些争议,所以,借某种机会将其取而代之,并非一点可能都没有。大概是出于这样的考虑,真宗亲征时,在辅佐他即位的宰相吕端不在相位的情况下,选择了曾为自己老师的现任宰相李沆来担任东京留守,而没有选择同为宰相,资格老于李沆的张齐贤。理由很简单,张齐贤同真宗的关系,远不如李沆同真宗密切。《长编》卷46咸平三年正月庚子条记载:“李沆为东京留守,不戮一人,而辇下清肃。”《宋史》本传载:“会契丹犯边,真宗北幸,留沆留守,京师肃然。真宗还,沆迎于郊。命坐置酒,慰劳久之。”真宗对李沆“慰劳久之”,不难想象里面包含有为他守护皇位的感激。

  宋因五代之制,于中书之外,又设枢密院主兵。由于“三省枢密院不同班进呈,以是事多不相关白”,所以有“枢密院调发军马而三省不知,三省财用已竭而枢密院用兵不止”的情况发生[25]。宋初的君主这样做,无疑是想将军权牢牢抓在自己手中。但未曾料到后来会出现上述弊病。到了真宗时代,这个并非强权的皇帝,也许既没有强烈的揽权欲望,又不敢承担军事失败的责任。所以,他对于军事方面的事情,总是让宰相及中书的执政也参与。比如,对应否修筑绥州城用来屯兵积谷,真宗就召开中书枢密院联席会议来讨论[26]。对是否放弃灵州,也征求李沆等人的意见[27]。对河东转运副使郑文宝的令强壮户市马以备征役的建议,真宗也召开中书枢密院联席会议来讨论,最后听从了李沆等人的意见[28]。宋初两代皇帝,皆军人出身,所以每遇战事,常常拟定阵图,即作战方案,交给将领执行,由于太祖谙熟军事,所以还没什么大问题。到太宗朝,这种做法已屡见弊端。真宗尽管遵照惯例,根据枢密院的意见拟定阵图,但他实在是没有把握,在交给将领执行之前,还是首先详细征求李沆等人的意见。他说:“朕虽划此成谋,以授将帅,尚恐有所未便,卿等审观可否,更共商榷。[29]”除了商量阵图,其他有关军事方面的事情,真宗也机会都同李沆等中书执政相商。如河北边军的屯田、防秋等事[30]。尽管中书、枢密院在执务方面有明确分工,但主要负责政务的中书,在李沆为相时,事实上已相当多地参与了军事方面的决策,因此,中书预兵事,在真宗朝便形成了一种惯例。

  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区,惯例一旦形成,就象一架滚动着的车子,想要使其停下来很困难,非得使用制动闸不可。但在通常的情况下,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也没必要使其强制停止。这样,就只能随着其滚动。而伴随着滚动的加速度的增大,其滚动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宋代的许多所谓“祖宗法”,实际上就是最初某个人在某件事上开了先例,从而形成的惯例。然而,人们在自己开创的惯例面前,往往显得无能为力。这与地位无关,无论是帝王,还是大臣,都难以抗拒惯例,在多数情况下,只能顺从惯例。而改革之所以困难,就在于把滚动着车子停下来,或者是改弦易辙。这不仅是力学上的惯性抵抗问题,更是现实的惯性抵抗和人们心理上的惯性抵抗问题。人们对陌生的本能排斥,对熟习的亲切与认同,都是使加速度增大的原因。因而,形成越久的惯例,也就越难改变。正所谓积习难改。正因为如此,人们在法律之外,对惯例亦极为重视,尤其是在重视“祖宗法”的宋代。同样是惯例,也有正负两种。即有正面效应的惯例和有负面效应的惯例。在政治上,不同集团站在不同立场上,总是设法开创对己方有利的惯例,对已形成之惯例,也往往设法朝着于己有利的方向作某种微调。

  中书的宰相、执政参与军事,不仅对于强化执政集团的权力有利,同时也符合整个王朝的总体利益。因此。无论是皇帝还是宰相都乐于为之。《长编》卷57景德元年九月丁酉条载:“上每得边奏,必先送中书。谓毕士安、寇准曰:‘军旅之事,虽属枢密院,然中书总文武大政,号令所从出。向者李沆或有所见,往往别具机宜。卿等当详阅边奏,共参利害,勿以事干枢密院而有所隐也。’”从这条史料可见,在李沆去世后,真宗依然遵循李沆在世时的惯例,让中书过问军事。他为了打消毕士安、寇准两个继任宰相的顾虑,专门举了前任宰相李沆的例子。并且,用“中书总文武大政”的说法,为中书主兵在名义上正了名。从而,中书主兵便成为名正言顺之事。在此之后的仁宗时代,宰相兼任枢密使,其在祖宗法方面的根据,亦当源于此。而仁宗时代宰相兼任枢密使的成例,又为南宋政权所援引,终成不易之制。就真宗朝来说,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没有李沆开创的中书主兵的成例,在李沆死后不久的“澶渊之盟”时,寇准以宰相的身份大刀阔斧地主持军政就会显得名不正言不顺。

  考察作为官僚层代表的宰相李沆与作为皇权代表的真宗之间的关系,基本上可以说是一种颇为协调的合作关系。能够建立和保持这样的关系,自然既有前述的两人关系的 史背景,又有共政共处中的互相维护。君臣关系的好坏,应当说是一个政权的政治是否正常和能否稳定的标尺。在历史上固然有权臣独裁形成的相权强盛,但更多的表现形式则是倚托于皇权的宰辅专政。

  前面说过,是真宗与执政集团共同选择了李沆。所以,真宗处处注意维护李沆的威望。咸平二年春,真宗因乾旱诏中外臣庶直言极谏。“时有上封指中书过失请行罢免者,上览之不悦,谓宰相曰:‘此辈皆非良善,止欲自进,当遣责以警之。’李沆进曰∶‘朝廷比开言路,苟言之当理,宜加旌赏,不则留中可也。况臣等非材,备员台辅,如蒙罢免,乃是言事之人有补朝廷。’上曰:‘卿真长者矣。’”[31]当李沆和张齐贤上表要求宰相朝会立班“序位于诸王下”时,真宗专门下诏,“以先朝定制,不许”[32]。

  由于李沆在真宗即位前曾做过真宗的太子宾客,所以,真宗一直事以师傅礼。即皇帝位后,史籍记载也是“上雅敬沆”[33]。处于这样一个有利的地位,出于宋代士大夫所特有的责任感,李沆时刻不忘继续塑造、教育这个已过而立之年的首位正常继统的皇帝。限于宗法关系,一般说来,除非面临万不得已的非常情况,作为人臣,是没有权力罢免皇帝的。与其同皇帝对立,则不如因势利导改造教育皇帝,从而左右皇帝。这当是最聪明的做法。真宗是在和平环境下,受正规的帝王教育成长起来的新一代皇帝。在真宗身上下功夫,可以说是从头做起的塑造。这是一种平平静静的作为。但对于后世所带来的意义,并不亚于寇准在“澶渊之盟”之际叱咤风云的作为。

  《元城语录解》卷中载:“李丞相每朝谒奏事毕,必以四方水旱盗贼不孝恶逆之事奏闻,上为之变色,惨然不悦。既退,同列以为非,问丞相曰:‘吾侪当路,幸天下无事,丞相每以不美之事,以拂上意,然又皆有司常行不必面奏之事,后幸已之。’公不答。数数如此。因谓同列曰:‘人主一日岂可不知忧惧也,若不知忧惧,则无所不至矣。’”这里的同列,包括当时任参知政事的王旦。因为有的史籍记载是李沆回答王旦的话。其记载如下:“沆曰:‘人主少年,当使知人间疾苦。不然,血气方刚,不留意声色犬马,则土木、甲兵、祷祠之事作矣。吾老,不及见,此参政他日之忧也。’沆没后,真宗朝陵展礼,封山行庆,巨典盛仪,无所不举。旦为相,每思沆之言,叹曰:‘文靖,圣人也。’”[34]“时西北用兵,边奏日耸。便殿延访,或至旰昃弗遑暇食。(王)旦慨然谓沆曰:‘安能坐致太平,吾人得优游宴息乎?’沆曰:‘国家强敌外患,足为儆惧。异时天下晏然,人臣率职,未必高拱无事,君奚念哉?’”

  真宗从做了皇太子那天起,就一直充满着危机感。当他坐稳了皇位后,那种时刻担心失去皇位的危机感逐渐淡薄。这时,他的师傅李沆又把另一种危机感不断向他灌输。即对社稷江山的危机感。为此,李沆倒是希望常常有强敌压境。由这种危机感出发,引导真宗关注国计民生,强化他的忧患意识。不断有危机感有忧患意识压着皇帝,则易使皇帝对宰相与执政集团意见言听计从。

  对李沆的做法,后来的理学家刘安世给予极高的评价。他说:“本朝名相固多矣,然最得大臣体者,惟李沆丞相。”他列举了两件事来说明李沆得大臣体者之所在。一件是李沆说的“沆在政府,无补报国,惟四方所上利害,一切不行耳”。刘安世评价说:“此大似失言,然有深意。且祖宗之时,经变多矣。故所立法度,极是稳便。正如老医看病极多,故用药不至孟浪杀人。且其法度不无小害,但其利多耳。后人不知,遂欲轻改,此其害纷纷也。”另一件事就是前面所引述的。刘安世总括评价说:“惟此两事,最为得体。在汉之时,惟魏丞相能行此两事。……后之为相者,则或不然。好逞私智,喜变祖宗之法度,欲蔽人主,恶言天下之灾异。喜变法度,则纪纲乱。恶言灾异,则人主骄,此大患也。”[35]刘安世的评价,固然有影射攻击王安石变法的成分,但从稳定朝廷政策和防止皇权膨胀的角度看,自有其一定的道理。

  李沆这种强化君主危机意识的作法,不仅刘安世评价很高,也影响到南宋,为士大夫所取法。在孝宗朝,“臣僚言:臣闻天之爱君,则时出灾异之证。臣之爱君,则时陈警惧之说。李沆事真宗,日取四方水旱盗贼奏之。或者以为细事不足烦上听。不知四方艰难之事不闻,则警惧之念有时而忘。忠臣爱君,正不当以水旱盗贼为细故而略之也。[36]”连哄带吓,即是爱君,这不能不说是宋代士大夫的一种很特殊的解释。

  一个王朝的政治运作,简单说就是君臣合作。但这种合作并不是均等合作。而是在以宰相为首的官僚层主导下的合作。所谓主导,又并非是在名分上的主导,因为在名分上皇帝居 金字塔的最顶端,至高无上。但自古以来,中国的政治思想家们已经逐步摸索出一整套软的和硬的限制君主暴走的理论。于是,在天子之上,就有了道理、法律、天道。官僚们即可以依据这些理论来对君主实行软的教育,启发其自律。如不奏效,则施以硬的强谏乃至废黜。实际上,在中国存在君主的时代,多数情况下,官僚们正是依据这些理论来左右名义上尊崇的君主,主导政治运作。

  与多数士大夫一样,李沆除了以危机感和忧患意识来儆惧真宗之外,还运用历代士大夫常用的“神道设教”的方式,以天道来约束真宗。自做太子以来就处于弱势状态的真宗,颇为信神信鬼。这大概是无力改变现实的弱,转而求助于另一个世界,以期获得一种心理平衡吧。所以,以天道来约束真宗,显得特别有效。《长编》卷55咸平六年十一月甲寅条记载:“有星孛于井鬼,大如杯,色青白,光芒四尺余,犯五诸侯,历五车入参,凡三十余日没。”对于这一自然天象,真宗诚惶诚恐,对宰相说:“垂象如此,其咎安在?”李沆回答说:“陛下修德布政,实无所阙,第恐分野有灾耳。”对李沆这样的解释,真宗并未能释然。他说:“朕德薄,致此谪见,大惧灾及吾民。密迩诞辰,宜罢称觞之会,以答天谴。”对于真宗如此笃信天象,连生日都不敢过了,李沆自然高兴。他连忙赞扬真宗说:“星文变异,陛下克禁天戒,此甚盛德也。”仁宗时的宰相富弼就说过:“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富弼认为,如果君主不在乎天命,那么,“辅弼谏诤之臣无所复施其力”,即难以控制君主了。[37]富弼的认识可以说是当时士大夫们的共识。

  除了借用各种方式来教育、约束真宗之外,在许多情况下,李沆还直接了当地拒绝或驳回真宗的一些要求。李沆的行为也明显地起到了提醒真宗作为君主必须行不逾矩的作用。李沆性格温厚,不象后来的寇准那样咄咄逼人。但他由于曾是潜邸旧僚、太子宾客,背景比较特殊,所以,他的意见分量较重,对他颇为敬畏的真宗,即便是内心不甚愉快,也几乎是没有不接受的。《五朝名臣言行录》前集卷2引《吕氏家塾记》载:“公为相,真宗尝夜遣使持手诏问,欲以某氏为贵妃如何。公对使者自引烛焚其诏书,附奏曰:‘但道沆以为不可。’其议遂寝。”这是一件很有名的事,为《东都事略》、《宋史》等李沆的传记所广泛征引。手焚皇帝诏书,拒绝皇帝的提议,这不是一般官僚有勇气能做得到的。在人际关系上,人们或许大多都有过这样的体验。即对关系较为疏远的人,往往保持着比较客气的关系。但对较为亲近的人,即使偶尔作出一些过分的行为,对方也往往不以为忤。我想李沆之于真宗就是这样的关系。在这样的君臣关系下约束君权,就自然具有一定的弹性,不致于引起因君主的自尊心受挫而强烈反弹。

  真宗有些要求时,还要偷偷摸摸地去求李沆。而李沆则很少偷偷摸摸地向真宗打“小报告”。对此,真宗“以沆无密奏,谓之曰:人皆有密启,卿独无,何也?”李沆回答说:“臣待罪宰相,公事则公言之,何用密启?夫人臣有密启者,非谗即佞,臣常恶之,岂可效尤![38]”与太宗希望官僚们都主动“自结人主”一样,真宗也希望官僚们什么事都向他汇报,成为皇帝个人的私党。但李沆作为宰相,站在执政集团的立场上,则不希望下面的人越过他来直接与皇帝发生联系。此外,李沆自然也有其顾虑。在党派斗争中,这种密启,犹如暗箭,会离间他和君主之间的关系。因此,他出于防微杜渐,痛斥进密启者非谗即佞,从一开始就不让真宗养成偏听偏信的习惯。

  对真宗有些不妥当的提议,李沆有时显得很固执。《五朝名臣言行录》前集卷2引《金坡遗事》载:“驸马都尉石保吉求为使相。真宗(原误作“仁宗”)以问公(李沆),公曰:‘赏典之行,须有所自。保吉因缘戚里,无攻战之劳,台席之拜,恐腾物论。’它日,再三询之,执议如初,遂寝其事。及公薨数日,乃卒拜焉。”据《长编》卷56、57记载,李沆景德元年七月丙戌[四日]卒,八月丙子(二十三日)石保吉方拜为使相。可知石保吉拜为使相距李沆卒已相隔将近两个月,并非“数日”。由此看来,真宗还是颇为顾忌李沆的。在李沆在世时,这项任命一直没能行得通。由“再三询之,执议如初”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到李沆固执强硬之一斑。李沆反对这项任命的借口,是“恐腾物论”。即恐怕遭致舆论的非议。

  除了道、法、天是限制皇权的有效手段外,对于有一定自律意识的皇帝来说,士论即士大夫的舆论也是遏制皇权膨胀的有效方式之一。所以,官僚们总是设法引导君主重视舆论,顾忌舆论。有一次,由于京城地震,真宗同宰相李沆谈到:“朝廷命令尤宜谨重,每出一令,舆人不免谤议,或稍抑之,又塞言路。”这时,李沆便顺势说:“人之多言固可畏也。[39]”让皇帝畏人言,不仅符合宰辅专权的需要,更符合整个官僚层的利益。

  真宗对李沆的各种意见基本上是言听计从,但李沆对真宗则并非如此。在君臣关系上,宰相吕蒙正曾对太宗说过的“臣不欲用媚道妄随人主意以害国事”[40]。这也是李沆所恪守的原则。李沆神道碑说他“不喜诡随”,“执直无矫”,对君主“纳诲尽规,有犯无隐”。在与西夏对峙期间,位于前线的灵州,因供给困难,有人建议放弃。真宗拿不定主意,“访于左右辅臣,咸以为灵州乃必争之地,若失之则缘边诸州亦不可保。上颇然之”。这时,如果李沆附和众议,也就君臣一致,皆大欢喜了。但李沆并没有这样做。史载,“宰相李沆奏曰:若迁(李继迁)贼不死,灵州必非朝廷所有。”意即放弃灵州势在必行,早放弃比晚放弃要主动。在中国传统思想中,皇天后土,向来把每一寸国土都看得分外重。因此,对李沆的意见,“上愕然曰:卿何独与众异也?”李沆回答说:“臣谓莫若发单车之使,召州将部分戍卒居民委其空垒而归。如此,则关右之民息肩矣。[41]”

  李沆主张放弃灵州,既是出于战略考虑,又是出于减轻西北军民负担的考虑。李沆的这种民本思想,我想既有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又与其自身贫困,入仕后仍负巨债的经历有关。史载其“尝喜读《论语》,或问之。沆曰:为宰相,如《论语》中‘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两句尚未能行之,圣人之言,终身诵之可也。[42]”李沆身居相位,节俭廉洁,也与上述的影响与经历有关。《五朝名臣言行录》前集卷2引《温公训俭》载:“公为相,治第于封丘门内,厅事前仅容旋马,或言其太隘,公笑曰,居第当传子孙。此为宰相厅事诚隘,为太祝奉礼厅事亦宽矣。”就是这样狭窄的住宅,《宋史》本传载其“至于垣颓壁损,不以屑意”。

  前面所述关于灵州弃否之争,《宋史》本传记载了结果:“方众议各异,未即从沆言。未几而灵州陷,帝由是益重之。”本来,李沆在真宗那里就有威信,类似灵州之争经历几次之后,真宗对李沆自然是“益重之”。李沆的发言权也就变得更为强有力。

  李沆在官员任免上掌握着相当的权力。在李沆为相之初,真宗问他“治道所宜先”。李沆回答说:“不用浮薄新进喜事之人,此为最先。”真宗让他举出具体人来说明。李沆说:“如梅询、曾致尧等是矣。”后来,派曾致尧作为温仲舒的副手一同去安抚陕西。曾致尧“于阁门疏言仲舒不足与共事。轻锐之党无不称快,沆不喜也。因用他人副仲舒,罢致尧”[43]。而对梅询,真宗曾“欲命知制诰,李沆力言其险薄望轻,不可用”[44]。

  李沆的同年进士寇准最初“与丁谓善,屡以谓才荐于沆,不用”。可以说李沆是颇具知人之明的。对于李沆不对丁谓委以重任,寇准很不理解,跑去问李沆。李沆说:“顾其为人,可使之在人上乎?”寇准问:“如谓者,相公终能抑之使在人下乎?”对于寇准的反问,李沆不置可否,只是说了句:“他日后悔,当思吾言也。”后来,为宰相寇准所汲引的丁谓,果然把寇准迫害得远死瘴海之地。直到那时,寇准“始伏沆言”[45]。

  真宗对李沆信任之深与言听计从的程度,从李沆死后多年还牢记李沆的话并恪守之,便可概见。《五朝名臣言行录》前集卷2引《东坡志林》载:“或荐梅询可用。真宗曰,李沆尝言其非君子。时沆没二十余年矣。”对此,当时的士大夫们颇为感慨。“欧阳文忠[修]尝问苏子容[颂]云:‘宰相没二十年能使人主追信其言,以何道?’子容言:‘独以无心耳。’”苏轼接着议论道:“轼谓陈执中俗吏耳,特以至公,犹能取信主上,如李公才识而济之无心邪?”苏轼所提到的陈执中,在后来的仁宗朝也曾位至宰相。从李沆到陈执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君主信任下宰辅专政之一斑。

  俗话说“人走茶凉”,又说“盖棺论定”。从李沆去世时真宗的反应与态度上,也可以看出君臣之间的亲密关系,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宋会要·礼》41-15载:“(景德元年)七月四日,幸宰臣李沆第临奠。先是,幸,问疾。既还,沆以不起闻。即日,复临奠,哭之恸。”恸者,哀之致极,大哭也。只有如丧考妣,才可能有如此之深的哀痛。接着,礼官奏:“沆品秩虽应举哀,又缘国朝以来,惟赵普、曹彬曾行此礼。今来事系特旨。”为此、真宗“诏特择日举哀”。《宋会要·礼》41-7于此事之后云:“自是宰相卒者用此礼。”李沆丧事在规格上创出的成例,也使后来的宰相借了光。而从李沆始,则反映了真宗与李沆不同寻常的关系。君臣之间,由李沆创下的第一实在不少。比如,《宋会要·礼》45-33载:“咸平二年十一月八日,以南郊礼毕,宴于近臣李沆第。自后,凡大礼毕,皆就私第赐会。”

  君主信任是宰辅专政的基础与前提。而在真宗朝,可贵的是,对于皇帝角色的定位,李沆等宰执大臣与真宗都比较明确。这里仅举一例。《宋会要·礼》55-1载:“真宗景德元年三月十五日,明德皇太后崩。十七日,李沆等上表,请听政。不允。十九日,再上表。二十一日,沆等诣万安宫门请对。帝号泣见之。沆曰:军国事繁,不可暂旷。愿以天下为念,早俞众恳。”对此,真宗的回答颇值得玩味:“梓宫在殡,四方之事,各有司存。所请听政,朕情所未悉。”对于李沆等宰执大臣来说,皇帝对天下有着巨大的象征意义,不可或缺,所以,他们劝告真宗要“以天下为念”。因为,李沆等人的发号施令,离不开皇帝这颗橡皮图章。而真宗则认为,“四方之事,各有司存”。就是说,作为皇帝的他,听政不听政,都无关紧要,对正常运营的政务没有什么影响。而宰相正是“各有司存”的总首脑,所以,宰相总揽国政,强化权力,在真宗看来,亦是理所当然,并无不妥。

结语

  与李沆同为太平兴国五年进士的宋代名臣张咏,曾这样评论过他的同榜中的最杰出的几个人:“吾榜中得人最多,慎重有雅望,无如李文靖(沆)。深沈有德,镇服天下,无如王公(旦)。面折廷争,素有风采,无如寇公(准)。[46]”作为真宗朝名臣,张咏列举的三个人,极为妥当,当可为定论。但他评论李沆的主要特色是“慎重有雅望”,却没有完全评论到点子上。李沆固然“慎重有雅望”,但这并不是李沆所特有的,而是任何时代的名臣都可能有特征。倒是元代的《宋史》编撰者在《李沆传》后写下的“论赞”,我觉得较为近实。其曰:“宋至真宗之世,号为盛治,而得人亦多。李沆为相,正大光明,其焚封妃之诏以格人主之私,请迁灵州之民以夺西夏之谋,无愧宰相之任矣。沆尝谓王旦,边患既息,人主侈心必生,而声色、土木、神仙祠祷之事将作,后王钦若、丁谓之徒果售其佞。又告真宗不可用新进喜事之人,中外所陈利害皆报罢之。后神宗信用安石变更之言,驯致棼扰。世称沆为‘圣相’,其言虽过,诚有先知者乎!”元人的论赞,在我看来,除了“请迁灵州之民以夺西夏之谋”一事是外交之外,其馀均属内政,而且多是涉及君臣关系的事。从“格人主之私”,到“告真宗不可用新进喜事之人”,无一不是限制和告诫君主的行为。在真宗作为第一代正常继统的君主即位之始,李沆的这些行为,意义相当深远。从他开始担任太子宾客之时,便着手塑造新一代君主了。直到他去世为止,李沆一直没有停止对真宗的塑造与教育。这种塑造与教育既是刻意所为,又是寓于言传身教的潜移默化中。通过李沆的诸多行为,从第一代正常继统的君主开始,新的君臣关系得到定型,皇权得到定位。由李沆所形成的示范,在李沆死后的真宗时代,通过继任的宰相王旦长达十多年的继续努力,而得到充实完善,同时,又通过“面折廷争”的宰相寇准,而得到了加强。宋代的君臣合作下的宰辅专政,实由李沆肇始。

(此文由作者本人译写自日文版。日文版原载2000年《中国社会与文化》第15集,中文版原载2000年《文史》第52辑)

注释:

[1]见《宋史》卷267《赵昌言传》。

[2]见《宋史》卷273《何承矩传》。

[3]杨亿所撰李沆墓志铭见于《武夷新集》卷10。

[4]《李沆传》见于《宋史》卷282。以上所述李沆仕履,见于本传与墓志铭。

[5]见《长编》卷29端拱元年闰五月壬寅条。

[6]见《宋史》本传。

[7]见《长编》卷32淳化二年闰二月己丑条。

[8]见墓志铭。

[9]以上引文及所述事实,均见于《长编》卷32淳化二年九月己亥条。

[10]上述宰辅任免见于《宋宰辅编年录》卷2。

[11]见《长编》卷34淳化四年十月辛未条。

[12]见同上,又见于《宋宰辅编年录》卷2。

[13]见同上。

[14]见《宋宰辅编年录》卷2。

[15]见《宋史》李沆本传。

[16]见墓志铭。

[17]见《宋史》卷245《汉王元佐传》。

[18]见《长编》卷33淳化三年十一月丙辰条正文及注。

[19]见《宋史》卷281《寇准传》。

[20]见同上。

[21]见《长编》卷41至道三年四月甲辰条。

[22]见《长编》卷41至道三年七月乙丑条。

[23]见《宋宰辅编年录》卷3。

[24]见《宋宰辅编年录》卷2。

[25]见《要录》卷86绍兴五年闰二月乙卯条。

[26]见《长编》卷50咸平四年十二月丁未条。

[27]见《长编》卷50咸平四年十二月丁卯条。

[28]见《长编》卷54咸平六年五月庚寅条。

[29]见《长编》卷54咸平六年六月己未条。

[30]见《长编》卷55咸平六年八月甲戌条、九月甲子条、卷56景德元年五月丁丑条。

[31]见《长编》卷44咸平二年闰三月庚寅条。

[32]见《宋会要》帝系2-8。

[33]见《长编》卷56景德元年六月丙戌条。

[34]见《宋宰辅编年录》卷3。

[35]见同上。

[36]见《宋会要》职官78-58。

[37]见《宋宰辅编年录》卷7。

[38]见《宋史》李沆本传。

[39]见《长编》卷56景德元年正月丁未条。

[40]见《宋宰辅编年录》卷2。

[41]见《长编》卷50咸平四年十二月丁卯条。

[42]见《长编》卷56景德元年六月丙戌条。

[43]见《宋史》李沆本传。

[44]见《宋史》卷301《梅询传》。

[45]见《宋史》李沆本传。

[46]见《五朝名臣言行录》前集卷2。

(作者单位:日本学习院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