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代的制度及人物

一、春秋

  《史记·孔子世家》在总结孔子一生文化贡献时说:“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缪(穆),编次其事。”这里“下至秦缪”一句值得注意。孔子是一意维护西周奴隶制的思想家,经他修编的《尚书》以秦穆公之《秦誓》终篇,一则预见了秦国的走向强盛、代周而兴,一则寓意殷周奴隶制已如那西天的太阳,虽然恹恹不愿下山,却已是“无可奈何花落去”了。

  秦穆公在位时间为公元前659年至621年;在秦穆公之前,从公元前685年到643年,是有名的齐桓公“尊王攘夷”的事迹。这便是周代奴隶制秩序最后的斜晖一瞥。《论语·宪问》记录了孔子对齐桓公、管仲的评价,他说:“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披)发左衽矣。”差不多算是仁了啊,差不多算是仁了啊,这稍微有保留的评语是赞叹管仲在中原大致恢复了奴隶制的王朝礼治秩序,而遗憾之处则司马迁认为是齐桓公称霸而未称王,没能达到重建宗法分封天下体系的高度,他说“管仲世所谓贤臣,然孔子小之。岂以为周道衰微,桓公既贤,而不勉之至王,乃称霸哉?”(《管晏列传》)但西周奴隶制盛时的礼治荣景毕竟一去不复返了。

  在西周,土地属于周天子(王)和诸侯(公)代表的氏族集团所有,称为“公田”。天子或诸侯把土地分封给国内的政务官——大夫,叫作“采邑”。士构成了统治阶级的中下层,是介于贵族和平民、奴隶之间的一个较广大的社会阶层。《国语·晋语》云:“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士也能分得一份公田,参与剥削,以维持他统治阶级的体面,而庶人则是平民中的自由农民,要靠劳力吃饭。

  农奴在贵族庄园里劳动,这种现象并不始于春秋,早在西周中叶以前就已出现了。《诗经·豳风·七月》中就有“嗟我农夫”的叹息,此处农夫便是农奴,他们“为公子裳”、“为公子裘”,他们“献豜于公”、“上入执宫功”,等等;他们不是奴隶,但依附于大小贵族,被束缚在贵族的土地上,没有完全的人身自由。

  在大量使用奴隶进行农业生产的情况下,自由农民生产成本相对过高,难以抵御市场风险,许多破产的农民为了生计,托庇于豪门,成为失掉了一部分自由的农奴。又据《汉书·食货志上》的记载:“周室既衰,暴君污吏慢其经界”,贵族们侵夺农民的土地,使土地和人都变成他们的私属。另一方面,大小贵族在贪欲的驱使下,命人开垦森林、草原,公田之外的私田日益增多,而至迟于西周末年开始应用的铁制农具,大大加快了开辟私田的进程。田地多了,劳动力就显得不足,而奴隶怠工、逃亡等形式的自发斗争不断地发生,贵族们为了保障生产和再生产,有可能改善奴隶的劳动条件,将一些奴隶转化为农奴,以提高他们生产的积极性。

  所以农奴的来源是奴隶社会里的农民和奴隶。贵族们的私欲损害了奴隶制政权的公利,私属农奴越多,国家的财税收入相对就越少。到了齐桓公、管仲的时代,列国的生产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转变为农奴劳动的庄园经济。但齐国的世卿大族少,奴隶经济还比较巩固。相对雄厚的奴隶经济支撑了桓公的“尊王攘夷”事业,而生产关系的变化使得管仲“与俗同好恶”的施政呈现出改良的特点。管仲“下令如流水之原(源头),令顺民心”,“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管晏列传》)。他的政策一方面强化了奴隶主贵族的国家机器,增强了国家的经济力量,一方面反映了领主庄园经济的要求,采取了“四民者勿使杂处”,世代“恒为士”、“恒为工”、“恒为商”、“恒为农”(《国语·齐语》)的固定身份的做法。在这种制度下,国家的农业奴隶就逐渐转化为国家的农奴。

  齐桓、晋文之后,中原诸国无力阻挡楚国的北进。楚庄王之时(公元前613~591年),“观兵于周郊”(《楚世家》),问周王朝鼎之轻重。公元前608年,鲁国的襄仲杀嫡立庶,由文公次妃之子俀继位,就是宣公,这以后鲁国渐渐“公室卑,三桓强”(《鲁周公世家》),鲁桓公之族孟孙、叔孙、季孙三家渐渐把持了鲁国的政权。公元前594年,鲁宣公“初税亩”,《春秋》讥之为“履亩”。按田亩实际面积征收租税,势必要重新丈量土地、整顿庄园。这时,鲁、宋、郑、陈都归顺了楚庄王。宣公此举一来是为了限制三桓的势力,加强奴隶制国家的君权,二来也可能是为了搜刮更多的民财,以便向楚国输送贡纳。宣公向三桓争夺权力的斗争似乎并不成功,司马迁在《鲁世家》里甚至完全没有提到宣公十五年的这件大事。软弱无力的斗争等于承认“存在即合理”,使用农奴劳动的庄园经济形态日渐取得优势,奴隶制就要为农奴制所取代了。

  公元前572年,晋国的栾书杀了厉公,立了襄公的曾孙周,就是悼公,这以后晋国“大夫稍强”。公元前546年,即晋平公十二年,赵武(文子)当了正卿(《赵世家》),这年晋、楚订立弭兵之约,此后四十年内两大强国之间没有发生冲突,而中原诸国内部公室和大夫的斗争上升成为主要矛盾。公元前544年,吴国的延陵季子出使晋国,“与赵文子、韩宣子、魏献子语,曰:晋国之政,卒归此三家矣。”(《晋世家》)

  在齐国,“田釐子乞事齐景公为大夫,其收赋税于民以小斗受之,其禀(发放粮食)予民以大斗,行阴德於民,而景公弗禁。由此田氏得齐众心,宗族益强,民思田氏。”(《田敬仲完世家》)田氏取得了平民和农奴的拥护。公元前539年,齐国的晏婴使晋,跟晋国的奴隶主贵族叔向私下里交谈。叔向说:“晋,季世(末世)也。公厚赋为台池而不恤政,政在私门,其可久乎!”(《晋世家》)晏子说:“齐政卒归田氏。田氏虽无大德,以公(国家的量器,小斗)权(交换)私(私家的量器,大斗),有德于民,民爱之。”(《齐太公世家》)

  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叔向责备他为政不以礼,子产答复说:“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左传·昭公六年》)郑国在晋、楚之间,被迫时而朝晋,时而朝楚,有朝不保夕之感,子产为了补奴隶制之天,在列国中首先发布了成文法典,来应付深重的社会危机。这样做大概最终还是归于徒劳,所以此事《史记·郑世家》也未见记载。

  到了公元前526年,晋昭公死的时候,晋国开始“六卿强,公室卑”(《晋世家》),六卿是韩、赵、魏、范、荀(中行)和智氏。公元前514年,魏献子为政,“六卿以法诛公族祁氏、羊舌氏,分其邑为十县,六卿各令其族为之大夫。晋公室由此益弱”。(《赵世家》)第二年,赵鞅(简子)、荀寅“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制定有利于庄园领主的法律,这和23年前子产铸刑书的用意已经完全不同。公元前491年,“简子拔邯郸,中行文子奔柏人。简子又围柏人,中行文子、范昭子遂奔齐。赵竟有邯郸、柏人。范、中行余邑入于晋。赵名晋卿,实专晋权,奉邑侔于诸侯。”(《赵世家》)

  公元前488年,齐国田乞胁迫诸大夫拥立跟他私交好的阳生,就是悼公,杀了景公生前喜爱的宠姬之子荼,于是“田乞为相,专齐政”。(《田敬仲完世家》)田乞死后,简公之时,其子田恒“复修釐子之政,以大斗出贷,以小斗收”,换取人心。公元前481年,田恒杀简公,立平公。田恒相齐,谥为成子。

  孔丘在鲁国听到了田成子弑君的消息,这时他已经70岁了。孔丘请求哀公讨伐田恒,哀公让他找三桓。孔丘只好去请三桓发兵,三桓拒绝了他。奴隶制的礼治秩序无可挽回的崩溃了。过了两年,孔丘去世。

二、战国前期

  公元前458年,“知(智)伯与赵、韩、魏尽分其范、中行故地。”(《赵世家》)公元前453年,赵襄子、韩康子、魏桓子“共杀知伯,尽并其地”。(《晋世家》)这时,“赵北有代,南并知氏,强于韩、魏”。(《赵世家》)至此,三家分晋的格局业已形成。

  魏桓子的孙子就是文侯,公元前445年为魏文侯元年。在《史记》中,李克(悝)是一个帝王师的形象。公元前429年,魏国拔取了中山国,翟璜举荐李悝为中山之守。吴起“闻魏文侯贤,欲事之”(《孙子吴起列传》),文侯在用吴起之前询问过李悝对吴起的看法,可见吴起向文侯求将当在公元前429年以后。公元前421年,翟璜回顾说,他还曾举荐吴起为西河守,则吴起到魏国是在公元前421年以前。就在这一年,文侯“任西门豹守邺,而河内称治”(《魏世家》)。魏文侯举用李悝、吴起、西门豹等贤才,使魏国摆脱了落后局面,强大起来。

  据李悝说,魏成子为文侯招揽了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三人。公元前429年,“子击逢文侯之师田子方于朝歌”,若子夏此时在魏,年已78岁(他比老师孔丘小44岁),则“文侯受子夏经艺”多半在此之前。我认为子夏等三人有点像汉初的商山四皓,名望很高,文侯师之,以示敬老尊贤,至于治国则主要靠李悝、吴起、西门豹。有人说李悝、吴起、商鞅出于子夏门下,但李悝径以“卜子夏”称之,司马迁记吴起“尝学于曾子”,而非子夏,所以子夏不是李悝、吴起的老师。商鞅的年代还要晚得多,更不可能。

  《晋书·刑法志》说:“……秦、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商君受之以相秦”,其说晚出,不可信。章炳麟说过:“法家者流,则犹西方所谓政治家也,非胶(固着、局限)于刑律而已”,商鞅变法,因时而变,治国之策不必从书中来,亦不必沿袭前人。不能因为商鞅在魏国做过官,就把他和李悝扯上关系。而李悝著《法经》云云,亦恐系伪托。李悝自有其贡献,《汉书·食货志上》述:“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勤于农业,多产粮食)之教……又曰:籴(买米)甚贵伤民(除农民以外的其他平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指人心离散),农伤则国贫(指粮价太低,农民不愿种粮,国家粮食不够充足),故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善为国者,使民毋伤而农益劝。……善平籴(平衡米价,指官籴)者……使民适足(正好够吃),贾(价)平则止。小饥(歉收年)则发小孰(熟,丰收年)之所敛(敛藏),中饥则发中孰之所敛、大饥则发大孰之所敛,而粜(卖米,指官粜)之……取有余(丰收的年成)以补不足(歉收的年成)也。”此时魏国商业已甚发达,市场粮价波动很大,为了平衡粮价,就由官府发挥调节作用,在丰年多收粮食,在歉收之年少收粮食,保持市场粮食供应和价格稳定;又在荒年卖出官府于丰年敛藏的粮食,解决粮荒价高的问题。班固撰《汉书》在东汉,所言“农”乃自耕农,而李悝那个时候的农业劳动者仍以农奴为主。这段话的意义在于指出李悝发明了国家调节粮食市场的办法,保障了中小农奴主的利益,也有利于平民阶层,由此奠定了农奴制魏国富国强兵的基础。

  “文侯以吴起善用兵,廉平,尽能得士心,乃以为西河守,以拒秦、韩。”(《孙子吴起列传》)公元前395年,文侯的儿子武侯即位,先后以田文、公叔为相,公叔怕西河之守吴起夺了他的位子,就设计使吴起离开了魏国。

  公元前391年,齐国田恒的曾孙田和把齐康公迁谪到海上,仅“食一城,以奉其先祀。”公元前387年,田和与魏武侯会于浊泽,“求为诸侯”。次年,田和“立为齐侯,列于周室,纪元年”。(《田完世家》)

  公元前391年,“三晋伐楚,败我大梁、榆关。楚厚赂秦,与之平。”(《楚世家》)魏、齐都在上升,楚国的国力相对减弱。吴起离魏后到了楚国,他一生中最辉煌的时期就要来了。“楚悼王素闻起贤,至则相楚。明法审令,捐(捐弃)不急(急需)之官,废(废止)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要在强兵,破(破除)驰说之言纵横者。于是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诸侯患楚之强。”(《孙子吴起列传》)吴起的改革远比李悝激烈,他以强军为中心,摒弃空谈,裁汰闲官,削减贵族,用节省下来的财物扩充军队、赏赐将士,造成了许多人利益、地位、命运的急剧变化,因而吴起相楚可以说是商鞅变法的先声。但吴起的变法没有触及生产关系领域,也还不是地主阶级的社会变革。公元前381年,悼王死,吴起被宗室大臣杀害了。

  当春秋、战国之交,商业和列国之间的贸易愈益繁荣兴旺,范蠡、子贡即是经营商业成功的典范。庄园经济的发展,早已破坏了奴隶制的“经界”;商业的崛兴,又使土地这种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最终也成了商品。在战国早期,土地的自由买卖很可能已经大量出现了。土地的迅速流转,使领主变成了地主,农奴变成了贫雇农。土地被卖掉了,农奴也被领主抛弃了。

  商鞅变法,是一场暴风骤雨式的革命。商鞅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和自耕农的利益,冲击着旧贵族的既定秩序。公元前361年,秦孝公继位,下令求贤,商鞅从魏国西入秦。两年后(《秦本纪》),经过辩论,“卒定变法之令”(《商君列传》)。有军功者授爵,宗室无军功者革除贵族身份。此外,“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据有)田宅”,实际上创造出一个庞大的军功地主阶层,而且“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华贵)”。更重要的是,“僇力(尽力)本业(农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恢复自由之身);事末利(弃农经商)及怠而贫(游手好闲,以致家贫)者,举以为收孥(奴,官奴,指劳改)”。“复其身”三字《集解》、《索隐》、《正义》均未解释,《荀子·议兵》有“复其户”之语,杨倞注为“不徭役”,颜师古注《汉书·刑法志》引文时释为“免其赋税”,因而有人以免其徭役或免其赋税来理解“复其身”。其实,“复其身”是使农奴或奴隶从人身依附中解脱出来,成为自由农民,在上段话里“僇力本业”和“事末利”相对应,“复其身”和“举以为收孥”相对应。这样,自耕农的数量就大为增加,国家的赋税和兵源变得更加充足。

  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发布“为田、开阡陌,封疆”的法令,两年后,“初为赋”,“而赋税平”。我认为,“为田、开阡陌”即《商君书》中“垦草”之意,指大面积开荒种地;“封疆”是指在田地周围植树,作为所有权的标志。所以商鞅垦草令的基本内容是鼓励开荒,开垦的田地归私人所有,并且前两年不收赋税,第三年开始征收,但赋税适度、稳定。这项政策培育了一个富足的自耕农阶层,使商鞅的变法拥有了更加广泛的阶级基础。因而军事官僚的地主化、贵族化和自耕农的中产阶级化,构成了变法后秦国社会的两大支柱。

  在古代,农业是国家富强之本。商鞅为了尽快实现强国的目标,采取了重农抑商的做法。《商君书·垦令》中记:“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由国家来掌握粮食的流通;又“重关市之赋”,提高市场上的交易税,降低商人的利润率,等等,想尽一切办法来增加农业劳动力、集中力量发展农业。于是,地主官僚制度的秦模式在经济上就以重本抑末为其特征。

  商鞅变法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成效。公元前354年,“与魏战元里,有功”;公元前352年,“将兵围魏安邑,降之”;公元前340年,秦、赵、齐一起伐魏,商鞅“虏魏公子卬”而“袭夺其军,破之”(《魏世家》)。由于“秦用商君”,领土向东达到了黄河,且魏国几次被齐、赵击败,而魏国都城“安邑近秦”,于是魏惠王(魏武侯的儿子)就迁到大梁建立新都。农奴制的魏国在同为农奴制的齐、赵等国和地主官僚制秦国的夹击下,接连失败,“兵三折于外,太子虏,上将死,国以空虚”,难以复振。

  公元前338年,“孝公卒,子惠文君立”,秦国的旧贵族集团杀害了商鞅,43年前吴起的悲剧重演了。商鞅死了,但是他首创地主官僚制度秦模式的功绩,却永不磨灭。

三、战国后期

  在中原诸强国中,魏惠王第一个称王,魏国第一个衰落。迁都到大梁之后,人以粱惠王称之。惠王因“数被于军旅”,就“卑礼厚币以招贤者”。当齐国邹衍来到大梁的时候,惠王曾经亲自“郊迎,执宾主之礼”(《孟子荀卿列传》),表示求贤若渴的心情。惠王卒于公元前319年,而邹衍“适粱”以前已经“重于齐”了,所以他最晚当生于公元前350年。

  邹衍深入地研究了历史和社会,他在著作中“先序(叙述)今(现在)以上(上溯)至黄帝,学者所共术(述),大(大而至于)并世(天下)盛衰,因(于是)载其禨祥度制(天人感应的法则),推而远之,至天地未生、窈冥不可考(考察)而原(推究)也。……称引天地剖判(剖分)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应验)若兹。”他从茫远往古以来的历史兴衰中总结出社会依循五行变化的规律。在今天看来,这似乎不过是迷信罢了,在当时,却可说是一种非常高明的历史哲学。

  邹衍又细致地观察了自然和地理,他在著作中“先列中国名山大川,通谷禽兽,水土所殖,物类所珍,因而推之,及海外人之所不能睹。……以为儒者所谓中国者,于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中国名曰赤县神州,赤县神州内自有九州,禹之序九州是也,不得为州数(中国之内的九州算不得九州);中国外如赤县神州者九,乃所谓九州也(才算是真正的九州)。于是有裨海(小海)环之,人民禽兽莫能相通者,如一区中者,乃为一州(合中国等九州为一大州)。如此者九(九大州),乃有大瀛海环其外,天地之际焉。”他依据已经掌握的地理知识,对中国以外的世界作了天才的猜想。他说中国只占世界的八十一分之一,过去所说的《禹贡》九州算不上九州,整个中国也才不过一州而已。这一观点极大地开阔了当时人们的视野,并且隐寓将来的中国统一不会再是过去那种联合国式的“九州攸同”的王政,而新的中央集权的政治形态已经呼之欲出。

  黄帝。中国。在这个时代,人们开始达成共识,以黄帝来代表华夏民族共同的宗祖,以中国来称呼华夏民族共同的疆域,所以黄帝就成了天下一统的象征。宣王之时(公元前319~301年在位),“齐稷下学士复盛,且数百千人”。在稷下,慎到、环渊、接子、田骈等人“皆学黄老道德之术,因发明序其指意。故慎到著十二论,环渊著上下篇,而田骈、接子皆有所论焉”。可见赵人慎到和楚人环渊是稷下学士中的健者。《汉书·艺文志》列《慎子》四十二篇于法家,篇数仅少于《韩子》(五十五篇),颜师古注:“名到,先申韩,申韩称之”,所以慎到的法治思想大都为韩非所吸收了,而慎到自身的学问反而散佚无闻。郭沫若推测环渊整理了老子的遗说,其上下篇即《道德经》;其说可从。黄老道德之术就是人君南面之术,即君主治国的经验和智慧。因为在当时研究这类学问的目的是统一中国,所以就冠之以黄帝之名;因为两百年前的老子阐明了这类学问最精要的东西,即政治哲学和政治伦理学,所以称之为黄帝老子之术,简称黄老,也就是黄老道德之术。

  《老子》是中国社会主义思想的源头。道,就是对立统一规律;德,是指君主合于道的品格,所以道德即哲学和伦理学的统一。实现这种统一的关键在于“设置对立面”,具体来说,如“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辱”,如“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餘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又如“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等等。《老子》代表了农业劳动者的愿望,抨击了统治集团的骄奢淫逸,抒发了乱世里的人们对于桃花源式的自由、朴实、宁静生活的向往之情。(请参考拙著《老子寻绎》及文章《老子的道德智慧和毛泽东哲学思想》)《老子》的思想超越了那个地主官僚制和农奴制、奴隶制相互斗争的残酷年代,也超越了之后两千多年的漫长岁月,直到今天仍然能给予我们丰富而深刻的启迪。

  《老子》由楚人来整理和完善,不是偶然的。就在稷下群贤毕至的同时,在楚国,屈原为了变法图强而孤军奋战。怀王时代(公元前328~299年在位),是楚国命运的转折点。如果商鞅式的变法成功,联齐抗秦的策略成功,地大物博的楚国就有可能赢得时间,积蓄力量,最终统一天下。《离骚》和《老子》都在这个年代问世,证明这时的楚国产生了政治革新和文化振兴的迫切要求。“离骚者,犹离忧也”,屈原“疾王听之不聪也,谗谄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屈原贾生列传》)。楚怀王昏聩无能,贵族集团抵制变革、陷害忠良;当权派管理国家犹如儿戏,一再被“虎狼之国”轻易欺骗,“兵挫地削,亡其六郡”,楚怀王最终“身客死于秦,为天下笑”。

  公元前284年,燕国“以乐毅为上将军,与秦、楚、三晋合谋以伐齐”(《燕召公世家》),齐军大败,乐毅统治齐国六年。从此齐国一蹶不振。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攻破郢都。不久,屈原“自沉汨罗以死”。一个文化上星汉灿烂的时代结束了。

  公元前265年,秦昭襄王“以其次子安国君为太子”(《吕不韦列传》)。阳翟大商人吕不韦得知了这个消息,就说动在赵国作人质的安国君之子子楚,用千金帮他讨得了安国君宠姬华阳夫人的欢心,支持他结宾客、造声望。吕不韦“奇货可居”的投机获得了成功,公元前249年,子楚登上了王位,就是庄襄王,“以吕不韦为丞相,封为文信侯,食河南(秦三川郡,汉易名河南)雒阳十万户”。子楚享国日短,三年后,太子政代立,“尊吕不韦为相国”,此时吕不韦至少当在50岁上下。

  吕不韦吩咐门下宾客集撰了一部书,自以为囊括了“天地万物古今之事”,仿照200多年以前孔丘编写《春秋》,叫做《吕氏春秋》。这说明孔丘是他心底最佩服的人物。孔丘“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吕不韦就称为文信侯;孔丘梦想“吾其为东周(在东边做出西周那样的事业)”,吕不韦就把雒阳(周朝的东都)一带作为自己的食邑;孔丘赞赏管仲,吕不韦就自命“仲父”,等等。吕不韦鼓吹统一国家下实行分封制(牟钟鉴,《吕氏春秋》与《淮南子》思想研究,齐鲁书社,1987),违背了政治上中央集权的历史潮流。战国末年的列国,奴隶制的残花早已零落,所以吕不韦的政略究其实乃是一种广土众民的领主封建制,而《吕氏春秋》则是他要在全天下推行领主封建制的政纲。吕不韦“家僮万人”,驱使奴隶从事商业和手工业,那么他的政策也决不会排斥奴隶制。

  因此,吕不韦这个投机商是农奴制及奴隶制在春秋战国的最后一位代表。他利用一切思想资源,包括稷下的黄老之学,来点缀他的《吕氏春秋》。他为了显示自己一言九鼎、不容置疑的权威地位,演了一出“一字千金”的话剧。如果嬴政想延续商鞅以来的政治路线,他和吕不韦的斗争就势不可免,发觉嫪毐与太后私乱之事不过导火索而已。公元前237年,免去吕不韦相国职务,让他到三川郡去,这年嬴政22岁。过了一年多,因为列国诸侯、宾客的使者相望于道,来拜访吕不韦,嬴政担心变乱将作,就赐书吕不韦,严辞相责:“君何功于秦”,“君何亲于秦”,吕不韦饮毒酒自杀。

  嬴政用李斯之策,在短短的十几年内,并灭了六国。公元前221年,秦军最后攻破齐国,完成天下一统的大业。此后十年之间,始皇扫除农奴制和奴隶制的残余政治势力,将地主官僚制度的秦模式推广到了整个中国。

  值得注意的是,秦始皇还曾在边地对秦模式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略作调整。乌氏蠃用织物交换戎王的牲畜,巴寡妇清拥有丹砂矿的富厚之利。始皇“令蠃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汉书·货殖传》),又礼遇巴寡妇清,“为筑女怀清台”。这和商鞅的政策比较起来,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地主官僚制度的汉模式亦可说发端于此。

  公元前210年,49岁的秦始皇在出巡路上病逝。

初稿写于200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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