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五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国发〔2016〕22号),正式公布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收录139家藏书单位的899部珍贵古籍,包括汉文古籍754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31部,其他文字古籍14部。第五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共14家,涵盖公共图书馆、教育、博物馆、档案、民委等多个系统的收藏单位。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2274部古籍被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80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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