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五年》出版始末
我在中华虽然做过不少编辑工作,编过不少书,但回想起来,黄仁宇先生的《万历十五年》在中华的出版,由我经手,却是最值得回味的。最近翻检旧日书信,见到友人、著名书法家黄苗子先生一信,中说:“璇琮同志:《万历十五年》听说出版了,我还没有看见,可否设法代买一本。黄仁宇先生也好久无来信了。有空来看您。”我手中拿着这一言简情深的信笺,一动也不动,坐了一两个小时,我好像又回到二十年前中华书局颇有特殊情景的生活。
黄仁宇先生于2000年1月8日去世。近二十年间,他写了不少有关中国和西方的历史著作,享誉中国的海峡两岸,及日、美与欧洲英、德、法等国。北京的三联书店已出版了好几种他的大部头专著。但他的为人所知,实事求是地说,是从《万历十五年》开始的。这本书的撰写,确实拓新了我们看待历史、观察社会的眼光。虽说该书早已在美国耶鲁大学出版社出了英文本,但寻芳追踪,在东亚和世界产生广泛的影响,还恰是从中华书局1982年5月所出的中文本开始的。中华书局这一本子,初版一次就印了27,500册,很快就销售一空,特别在台湾省学界,反应很强烈,认为是难得的好书,接着日本、韩国就相继出了自己的译本。
这样一部书,材料扎实,视野开阔,眼光新颖,文词幽默,而且字数并不多,只不过十八余万字。当时中华书局从1979年6月接稿,然后审稿、改稿,到1982年5月才出版(著者拿到书已是那年下半年),也就是花了整整三年时间。这在现在,实在是不可想像的,十八余万字的书稿恐怕不用半年就能出书。但那时就是这样一步步地走过来了。这一段出版过程,却值得今天来加以回顾、思考。
这部书稿,最初是由黄苗子先生与我联系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黄苗子先生仍还住在南小街,当时中华书局在王府井灯市西口,相距不远,由于志趣相近,我们经常相聚,或通信笔谈。1979年5月23日,黄先生给我一信,说:“美国耶鲁大学中国历史教授黄仁宇先生,托我把他的著作《万历十五年》转交中华书局,希望在国内出版。”在此之前,金尧如同志仍在北京,他在商务印书馆任过职(后调往香港三联集团),陈翰伯同志则在出版局当领导,黄苗子先生信中特别提到这两位同志对在国内出版此书的看法:“第一次寄书稿来时,金尧如同志知道,表示只要可用,就尽快给他出版。这样做将对国外知识分子有好的影响,并说陈翰伯同志也同意他的主张。但书稿分三次寄来,稿到齐时,尧如同志已离开了。”
黄苗子先生是希望中华书局早日接受的,他在信中还说:“现将全稿送上,请你局研究一下,如果很快就将结果通知我更好,因为他还想请廖沫沙同志写一序文(廖是他的好友),这些都要我给他去办。”《万历十五年》在中国出版,便是从黄苗子先生这封信开始的。在接到这封信后,他还几次给我打电话,询问书稿处理情况。他希望快一些把“结果通知”他,但在那一时期,实在快不了。
我当时在中华书局任古代史编辑室副主任,接到稿件后,倒是马上通读,并于6月16日写了一份审稿意见。意见一开头是作了肯定的:
“万历十五年为公元1587年,约当明代中期偏后。这一年并无什么突出事件,稿中记这一年事情的也极少。稿中主要写了几个历史人物,即万历皇帝、张居正、申时行(此二人是宰相)、海瑞、戚继光、李贽。以这几个人为中心,叙述明朝中期的政治(如内阁组织、皇位继承、建皇陵、地方吏治)、经济(如漕运、赋税)、军事(如防倭寇……)、思想等情况,作者企图从这些方面说明中国封建社会的某些特点,正是这些特点导致明朝的灭亡,而这些封建社会的固有弊病也影响后代甚至现代。因此书名虽说是万历十五年,实际是论述明代中期的社会情况,着眼点是较广的。”
我在这里之所以详细引录这段审稿文字,是向读者介绍当时我作为一个普通的编辑,有这样的认识,确还是不容易的,因为那时是1979年,即二十多年以前。在那一时期,这样写,说老实话,我还有一定顾虑,怕肯定得太过分,出政治问题(因那时出版国外新著似还没有,1978年11月我在完成《唐代诗人丛考》后所写的前言中,虽引录了19世纪法国文艺理论家丹纳《艺术哲学》的一段话,作了肯定,但还要批评他不能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从阶级与阶级斗争的角度,来阐述文学艺术发展的历史,可见当时环境中的一种心态)。
正因如此,我在上述一段评语以后,对书稿又提出几点意见,一是“作者因为长期居住国外,受外国历史研究的影响,因此写作的布局与文字,和国内现在的写法很不一样”,“有些地方对外国人可能是必要的,但对中国人就显得累赘多余”;二是“据序言说,作者先是用英文写成,后来作者自己又译成中文,但看来作者现代汉语的修养不行”,有些地方“辞不达意”;三是“序言的后半部分涉及我国现在搞现代化建设的,不好”。这些意见,不是没有道理,但事后回想,还是有鸡蛋里挑骨头的意味。最后还是说:“鉴于作者系美籍学者,出不出此稿,可能有政治影响,因此要慎重考虑。”并提出建议,请别的同志“再审阅一遍,共同商量一下”。
这样,就由古代史编辑室另一副主任魏连科同志(当时该编辑室未有正主任)再审一次,他于9月22日写出审稿意见,邀我连名向上报告。我们倒是明确提出“原则上接受出版”的,当然认为在某些提法及文字上还须作编辑加工。当时中华书局的一位领导,批为“不宜接受”,“可与介绍人婉言退却”,他还在口头上对我说,我们何必要出国外人的书。幸亏其时副总编赵守俨先生明确表示同意出版,而且他还提出,稿中“涉及现实问题之处,似乎在提法上并没有什么大问题”,至于以后作文字上的加工,他还认为,“这种润饰,可限于非改不可的地方,不必改变原来写法和风格”。守俨先生治学以严谨见称,但又通达。他那时所作的批语,现在看来确实十分难得。人的见识,往往在关键之处表现出来。
赵守俨先生的意见是9月24日写的,距黄苗子先生对此书稿的推荐信函已有四个月,因此他特别提及:“由于此稿经几个人看过,已耽搁了一定的时间,盼尽速阅示。”意思是要其他几位领导尽早翻阅,作出决定。
正因为有这样的表态,这部书稿终于通过了。今天的读者可以从中看到那时出版社对外籍华人作者的书稿,以及书稿中一些不同寻常的表述,是有种种顾虑的。而编辑也是过分的谨慎小心,出这样的一部书是多么的不易。
《万历十五年》是黄仁宇先生最初用英文写成,后由他自己译成中文的,正如黄先生在自序中所说:“本书由英文译为中文,因为国内外情况的差别,加之所译又是自己的著作,所以这一翻译实际上是一种译写。笔者离祖国已逾三十年,很少阅读中文和使用中文写作的机会,而三十年来祖国的语言又有了不少的发展,隔膜更多。”原稿在遣词造句上有不少难懂之处,因此在征得黄苗子先生同意后,由我请北大求学时同窗好友沈玉成同志对全书作一次全面的文字加工。沈玉成同志也于1958年因“右派”政治问题调到中华书局,我们又成为难友,1969年又同至湖北咸宁“五七”干校,1974年他调到《文物》编辑部工作,“四人帮”粉碎后至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从事于古代文学研究。他头脑灵敏,文笔快,有文采,确是修改、润色书稿的合适人才。
1980年1月,玉成同志将第一章修改完毕,我复阅一过,就由我起草,以中华书局编辑部名义,给在美国的黄仁宇先生写一封信,并将修改稿寄他,信中说明改稿时的几条原则:
一、保持原作的论点和材料;
二、尽可能保持您原有的文字风格,即文言白话交融,具有某些幽默感的语言,同时又希望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有译文的意味;
三、对某些语意不甚明了的,或并非必要的词句稍作删节;
四、个别段落稍作调整。
信的最后还特别提出:“润色稿如您认为有不妥之处,请径加改正。”这样做,既坚持编辑工作的规范,又充分尊重原稿和作者写作的意向。中华书局自50年代起就接触过不少专家学者,“文革”前后,因整理、点校“二十四史”,编辑部人员经常与唐长孺、王仲荦、启功、张政烺、王锺翰等先生一起商讨书稿问题,已养成一种不卑不亢、切磋交流的风气。玉成同志在《万历十五年》的文字加工工作上化了不少力气,但当时我们在信中还是表示最后由作者来定稿。
黄仁宇先生对第一章的修改稿表示满意,由我起草的中华书局编辑部1980年3月22日信中即提到:“三月八日寄来尊著《万历十五年》原稿第一章,以及给编辑部与傅璇琮君的信函,均已收悉。沈君之润色稿(第一章)既蒙首肯,则当照此进行,分随函寄上第二章,亦请审正。”
这样,我们就把沈玉成同志修改后的稿件,逐章寄给黄仁宇先生,每一次寄时都由我拟写一封信,而这些信函都经当时副总编赵守俨先生阅改,可见当时的中华书局对此书稿很认真。我们充分尊重著者意见,同时也不回避我们的看法,如1980年6月6日一信中就提及:“第七章中有一段对马克思的评论,我们认为以删去为宜,或作必要的修改,均请酌定。”
黄仁宇先生对编辑部的信也很认真、重视,每一次接到修改稿后都加回复,有时还谈得很具体,如1980年3月8日的信,还详细解释明代的“仗刑”与“笞刑”有什么区别,以及他原稿中的笔误;他还注意校样中英文字母的错植处,这封信中即提到该稿所列参考书目,其中Ricciane,其第4个字母C,校样中排成e,可见其十分细心。他也尊重我们的意见,为上述提及的关于马克思评论一事,他在1980年6月24日的回信中就表示同意删去:“第七章提及马克思也与论李贽关系至浅,遵命删去。”
当然,他有时候也认为修改稿的行文风格前后有所不同,并与其原稿有差异之处,提出一些看法,对此我们也作了解释,如1980年4月22日将第四章寄出时,附我起草的编辑部一信,其中说:“沈君润色稿中某些笔误和材料上的异同,您可径加改正。他曾向黄苗子先生及编辑部表示,他本人并非专攻明史,所以仍以您的定稿为准。又,二、三两章及以后各章的润色稿,亦均出沈君之手。据我们看,行文风格与第一章似尚能一致,或许由于内容的需要以及希望尽可能保留您原作的风格,致使您有差异之感。您在下次来信时,请具体提出您的想法和要求,以便转致沈君再作润色。”
这里附带交代一下,当时我们收到黄仁宇先生的信,为便于沈玉成同志参考,就把信转玉成同志,但他并不全部返回给我们,可能积存于书堆中忘了,而他本人又于几年前去世,因此我们的文书档案中还缺少好几封黄先生的信,甚为遗憾。
这样,书稿来回修改、寄递,一直到1981年6月间才大致定稿,并发排,中华书局编辑部于1981年6月7日致黄仁宇先生一信,告知此事,并谓:“因印刷厂排印日期限制,校样以后拟即请沈玉成先生(或转黄苗子先生)阅定,不再寄上(因邮件来往日期太长)。”但黄仁宇先生很认真,还是要看校样,直至1982年3月5日,他才把最后一部分校样阅毕寄还,并在信中表明:“内注释及书目部分曾辗转查核,正文则只粗率看过,亦有以前执笔的地方稍改正三数处。”接着,1982年3月14日又写一信,请改正数字。读者可以想见,这本不到二十万字的书,不论原稿、校样,经中、美两地的编者、作者反复阅看,差不多经历两年半的时间,可以说是慢工出细活,这在现在也是很难想像的了。
接下来就是出书,出书就涉及稿酬问题。黄仁宇先生于上述1982年3月5日信中即已表示:“杀青之日,仍遵原议,著者不受金钱报酬。”但中华书局仍与黄苗子先生联系,托他征求著者关于稿酬支付的意见。黄苗子先生分别于1982年4月20日、5月21日给中华书局编辑部两封信,5月21日信中还附上黄仁宇先生同年5月7日的信,黄仁宇先生对沈玉成同志的修改稿是满意的,他在书前的序言中还特别提及:“幸经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沈玉成先生将中文稿仔细阅读一过,作了文字上的润色;又承中华书局编辑部傅璇琮先生关注,经常就各种技术问题与笔者书函磋商。所以,本书与读者见面时,文字方面已较原稿流畅远甚。”正因如此,他表示,他不收钱,只要书,希望中华书局多寄他一些,以便他分送海外学人,但同时又说,数量不必过多,怕“印数不敷分配”。他明确提出,将稿酬的三分之一交给沈玉成先生,还说,再有一部分给黄苗子、廖沫沙两位先生,作为联系此事的“车马费”。关于后一点,黄苗子先生两封信中都提出免收,他于4月20日信中说:“关于廖沫沙同志的封面题字,你局当然照向例付酬,此外并无其他所谓‘奔走’费用,黄先生不了解国内情况,已代解释。”实际上黄苗子先生为此书操心出力,已远超于一般的“奔走”。这是君子之情。附带说一下,黄仁宇先生本是请廖沫沙先生为此书写一序言的,但后来廖先生由于健康原因,未写序,只题了书名。
黄仁宇先生在祖国大陆有一位妹妹,在广西桂林橡胶设计院工作,黄苗子先生曾问及是否能够予一部分稿费,仁宇先生说可以考虑,但信中说:“但如贵局愿付与少量报酬,笔者亦不阻挡,只是人民币三十元、五十元之间则已至矣尽矣,再多一分即与鄙意相违,亦陷笔者于不诚。”这样的数字,我们现在实难以想像。黄仁宇先生一再表示,他只要书,不要钱。两位黄先生作为文化人士,在那一时期这种不同寻常的心态,很值得回顾、研思。
这是1982年初版印出时的情况。上面说过,1982年初版印数为27,500册,很快销售于海内外,此后即有日文、韩文、德文、法文等译本,这就牵涉到著作权的问题,需按有关规定办理,不能像1982年那样纯粹是君子一言而定。这就要签订各种出版合同。1981年我已任中华书局副总编,不在古代史编辑室,因此《万历十五年》正式发稿时就由北京大学中文系古典文献专业毕业后来的王瑞来同志担任,以后涉及再版等合同事,则由此后任副总经理的邓经元同志及对外图书贸易部主任许宏同志办理的。当时中华书局对市场经济下的著作权问题,还不是很熟悉,这从1994年10月17日黄仁宇先生给我的信中可以看出。到这时,《万历十五年》除英文原版及中文版外,已有日、韩、德、法文版,但中华书局那时寄去的合同草稿,还写中华书局享有“全世界”版权,黄仁宇先生对此提出异议,表明他毕竟在国外,除华夏的君子情谊外,还是有清醒的市场意识的。关于此事,后就由邓经元同志起草一信,于1994年11月上旬致函黄先生,信中谓:“上次信中附上的由傅先生签字的合同,是我局通用的重印合同。当时未细加斟酌,诚如您来信指出的,其中确有不妥之处,如称有‘全世界’版权字样,等等,谨致歉意。现草拟另一份寄上,您可以修改补充,待双方同意后再签字。”邓经元同志处理很得体,事情也就圆满解决。
这一本不到二十万字的书,从编辑部审稿,修改,看校样,直至出书,竟花了三年有余的时间,这当然有当时的客观环境,但书籍总是一种文化产品,作为一种文化成果,当时中华书局编辑部与著者合作,还有黄苗子先生周旋,用三年时间出这一精品,从时间观念放开来看,还是值得的。出版社能如此投入,反复阅改,这恐怕在那时才能做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