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租房族”

  房地产开发商,是一个现代名称。但古人也有居住的问题,也需要“不动产”,所以在漫长的中国古代,也存在房地产开发。汉唐首都长安和北宋都城开封,房地产业曾经很发达。宋人编著的《太平广记》里,记载有唐代人窦乂(yi)成功开发“房地产”的事。窦乂是陕西扶风县人,家世显赫,其伯父和舅父都是唐朝的高官,窦乂却从小对经商有浓厚兴趣,视子贡为自己的偶像。唐德宗建中元年,长安西南角有十几亩荒地,成了倾倒垃圾污水的场所,窦乂却从中发现了商机,掏三万文钱买了下来,用破砖烂瓦填平后盖起29间房子,租赁给商人做商铺。这里很快热闹起来,变成一块商业圈,人曰“窦家店”。窦乂日收租金几千文,很快收回了成本,赚得盆满钵满。窦乂堪称中国房地产开发商之“鼻祖”。

   北宋时期,开封是世界最大的城市,商贸空前繁荣,人员往来密集,居住问题突出,一些达官贵人为了捞取利益的最大化,纷纷在开封买地建房广置产业,除了自家居住之外,多余部分用来出租。《资治通鉴》里披露,不少皇亲国戚兼营房产开发,连权高位重的三朝元老夏竦,也投资建造商铺,其中的暴利可想而知了。古代的房地产开发不同于今日的是:一般只出租、不出售。但朝廷专属的建设机构除外,他们在修建宫殿、城墙之后,就转型为中央财政“搞创收”,由朝廷划拨给他们大片地皮,盖住宅建商铺,盖好了卖给或赁给市民。当然,由于“僧多粥少”的缘故,寸土寸金的开封房价自然贵得出奇,不但普通人望而却步,连一些名人雅士都难以承受得起,只好当起“房奴”。 

  名列“唐宋八大家”之首的大文豪苏轼,当了多年的正部级“京官”,应该“不差钱”的,却无缘在京城拥有自己的“不动产”,更甭说花园别墅的“豪宅”了。他儿子在开封结婚时,东坡居士没钱为他购置新房,最后借一位好友的房子才把喜事办了。当然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东坡先生是廉洁自律的“清官”。苏轼胞弟苏辙,也是从政多年的“官员作家”,也买不起房,有他的自嘲诗为证:“我生发半白,四海无尺椽”、“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另一位大名人欧阳修,在朝廷为官久矣,历任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等要职,也是一族,他曾向友人致函诉苦:“嗟我来京师,庇身无弊庐,闲坊僦古屋,卑陋杂里闾”,可见他长年蛰居在一条小胡同里,是个“租房族”。

《郑州日报》201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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