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字律二种

  光绪十三年坊刻本,竹纸1册

  又光绪十年坊刻本,竹纸1册

  “敬惜”字纸,也就是带字的纸,在我国有很久的传统。所谓“惜字律”,就是劝人“敬惜”字纸的善书。惜字律有不止一种传本,但我所见到的每一种的首要内容都是所谓“《文昌帝君惜字律》”。

  文昌帝君是民间信奉的一尊神祗,它本身的来历实颇为可疑。“文昌”本来是北斗之上六星的合称,名为“文昌宫”,在中国原始信仰及道教中俱为主司命的大神。文昌六星中有“司禄”一星,又专主“赏功进士”。而文昌帝君则本称“梓潼神”,是四川梓潼县一带信奉的一种地方神。与文昌神出自天星不同的是,梓潼神是由凡人升举而来。相传梓潼神本名张恶子,仕晋战死,在梓潼立庙祠祀。后来唐玄宗和唐僖宗两度入蜀避难,均得到梓潼神佑助,于是被晋封为济顺王。至宋咸平年间,又受封为英显王,影响日益增大,并由一尊地方守土神兼有了预知科举仕途和黜陟穷通的功用,后又发展为专门司掌禄籍。这样一来,便在全国各地普遍设立祠祀。至此,梓潼神已取代了文昌宫司禄星“赏功进士”的功用,于是在元延佑年间封授它为“辅元开化文昌司禄宏仁帝君”,掌“判桂禄二籍”。梓潼神亦从此与文昌神合而为一,俗称“文昌帝君”或“梓潼帝君”。

  就是这样一位横死的武将,却稀里糊涂地成了主掌文人命运的神祗。有关文昌帝君灵验的故事有很多,明代拟话本小说集《西湖二集》中有《文昌司怜才慢注禄籍》一则,讲的就是文昌帝君为唐末才子罗隐添注禄籍的故事。罗隐的故事时代虽早,出现却较晚,在宋人洪迈所撰《夷坚志》一书中,则记有一些更早出现的灵徵事例。写字是文人的职份,因而这“敬惜”字纸的工作便也归由文昌帝君来管辖。《文昌帝君惜字律》究竟传自何时,我没有做过考证,所见收录此文的“惜字律”善书均为清末刻本;过去的藏书家一般不收藏这种书,即使偶然收藏,一般也不会收入藏书目录,所以未见前人著录有较早的刊本,因此无法借此界定其始见时间。不过从清末普遍流行此书的情况来看,它的出现应当已经有很久一段时间。

  我书斋里的这两种惜字律,光绪十三年刻本名《惜字律》,光绪十年刻本名《惜字新编》。后者钤”真州吴氏有福读书堂藏书”朱文方印,知乃清末扬州藏书家测海楼主人吴引孙故物。吴引孙藏书后售与北平富晋书社。富晋书社出售时编有《扬州吴氏测海楼藏书目录》,一一罗列吴氏所有藏书。其中稍微像样一点儿的善书,均单独列在子部杂家类中;此外尚有166种善书,则被富晋书社老板合列在一起,标价30元出售,在这当中就有这部《惜字新编》。可见这样的书在当时实在不值得一提。又这两种《惜字律》均非原刻,后者且在签条上就印着“重刻惜字新编”的字样。这两种书都是以所谓“《文昌帝君惜字律》”开篇,但两种《文昌帝君惜字律》的内容却颇有出入,可见决不是文昌帝君神授,而是凡世文人所编造。二者之间最大的不同是前者“僧道遍传惜字律,慧眼自明六通出”一句,后者作“儒者遍传惜字律,文章灿烂花生笔”。针对不同的对象,各有各的作用,说不上孰短孰长,可能把二者合而为一,互补其缺,要更为合理。最有意思的是虽然题为“文昌帝君惜字律”,但是其实际内容却是劝导诸色人等传布惜字律的偈语,开篇即谓:“国家颁行惜字律,风调雨顺干戈息。”结尾云:“一切发心刊印者,善报昭彰庆有余。”看来文昌帝君神力实在有限,他的戒律还要靠国家颁行、大众传布,才能被芸芸众生所接受。

  那么,所谓“文昌帝君惜字律”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呢?或者说“文昌帝君”规定人们必须怎样“敬惜”字纸呢?按理说这两种惜字律书既然都冠有“文昌帝君惜字律”的字样,就本应都载有“文昌帝君惜字律”的内容。可是这两种惜字律书的内容却差别很大,所以很难断然判别。至少在这两部书中,还找不到二者大体相同的可视作“惜字律”的内容。这种情况说明所谓“惜字律”应完全出自民间,所以才会如此混乱。

  相比较而言,光绪十三年的《惜字律》也许含有更多可以看作是“惜字律”的内容。紧接在劝导人们传布惜字律的偈语之后,《惜字律》一书刊有“敬字纸功例”和“慢字纸功例”,继之是完全以“文昌帝君”口吻写的“劝惜字纸文”并附有“敬字十凡例”。所谓“律”的准确涵义无从知哓,若作律令之“律”或戒律之“律”解,则“惜字律”应有强制性,违之要受到惩罚。从这一意义上讲,可以视作“文昌帝君惜字律”的似乎只有“慢字纸功例”。

  “敬字纸功例”和“慢字纸功例”都是用“功过格”的形式,分别规定对各种敬惜或侮慢字纸行为的奖惩措施。“功过格”本是善书中常见的供人自我约束的规条,写明做某善事可记若干功,做某恶事则要记若干过。天日昭昭,到头来功过相抵,该奖该罚,自有报应。了解到这一因缘,所谓“敬字纸功例”和“慢字纸功例”,又理应一体看待;而以文昌帝君口吻写下的“劝惜字纸文”及所附“敬字十凡例”,既然说是出自文昌帝君之口,更不可漠视,所以不妨都把它看作是文昌帝君制定的天条圣律。

  敬惜字纸最高的功德,是“生平以银钱买字纸至家香汤浴焚者”。不用说穷人,就是一般中等人家,恐怕连人也用不起香汤沐浴,所以这决不是谁想积就积得起的功德;也正因为寻常人做不到,“文昌帝君”才将其列为可记“万功”之首功,凭藉此功,可“寿增一纪,长享富贵,子孙荣显”。这里所说的“字纸”,虽然其本意主要是指带字的废纸,用香汤洗净后焚化是为使神圣的文字免受亵渎,并不是鼓励烧书,但有两类书却明文写在应焚毁之列。一种是“怪异淫乱”之书。在“敬字纸功例”中专有一条明确规定说焚毁此等书籍,可以记录“百功”,并能使“本身增寿,子孙贵盛”。另一种是残缺不全的书籍。敬、慢字纸功例虽无明文规定,但“文昌帝君劝惜字纸文”所附之“敬字十凡例”中,已把“不全遗书、破残经卷”与“淫词小说、恶款榜文”并列,要求人们随手捡拾,“随即焚化”。这样一来,不可避免地就要毁掉许多被视作“淫词”的优秀文学作品;一些罕传稀见的历史文献,靠残篇零卷,还可以保存一部分内容,或是以几部残书配成一部全书。这样的残书,一旦被毁,要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那些一心想要通过尊奉“惜字律”来积累功德的善男信女,无意中可能正做了毁灭民族文化的千古罪人。“惜字律”的流行,对于一些古代典籍的散佚失传,应当起到了一定的不良作用。

  不过总的来说,“惜字律”劝导人们爱护书籍,对于保存古籍,还是有一些积极意义。如“敬字纸功例”要求人们“不轻笔乱写,涂抹好书”;“不以书字放湿处霉烂,并扯碎践踏”;“慢字纸功例”中要求更严,如不能“以字纸经书放船舱底并马上,令人骑坐”,违之要记“二十罪”,“生毒疮,受人欺凌”;不能“以经书枕头”,违之要记“十五罪”,遭“穷苦,受杖刑”;甚至“以不净手或便溺后不洗翻阅经书者”,也要记“三罪”,遭“生刈指疮”之罚。如此说来,古代贤人如欧阳修者流如厕读书的习惯,若文昌帝君有知定然会给以更严厉的惩处。

  “敬字十凡例”中还有一条与古代典籍的流传有关,值得注意。这一条主要针对刊印书籍,规定说:“凡抄刻刷印之家,一切样稿印板,割补差讹,慎勿轻弃只字,久久自有福报。”时下在古旧书肆中偶尔还可以看到一些古籍的试印样本或校样本,它们能够得以传世而不是被毁弃,在一定程度上或即与此有关。我得到的一部武英殿聚珍版本黄山谷诗集,为试印样本,本来满篇皆是上下乙误及讹字,却都被一一用字钉改正钤补。这种做法费工耗时甚多,不如用改正后的书版另刷一部省事,如此不惮其烦,很可能即与这种希求福报的观念有关。这些样本有时能够反映出作者定稿的过程,加之刷印最早,独具特色,因而也是很有价值的收藏品。

  《惜字律》的主要着眼点是“敬惜”写出或印出的文字。与此相比,光绪十年刻本《惜字新编》虽然也有与《惜字律》相似的内容,却更侧重于劝导人们在写字时要下笔矜慎,不要损害别人。

  与《惜字律》相似的内容题作“惜字七十八款”,对“敬惜”字纸的要求,则比《惜字律》的涉及面更广,几乎所有器物上都禁止写字、刻字;甚至连卧房内也不能放置书籍。当时读书人大多有钱,有宽阔的书房,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戒律。要是在今天,书不能放在卧房中,又让放到那里去呢?在焚烧所谓“淫秽”书籍方面,除了要“烧毁淫书艳曲唱本”之外,还明确提出“若能劈板烧毁,功德更无量”。事实上清朝廷在禁毁所谓“淫秽”戏曲小说方面始终不遗余力,《大清律例》中有明文规定,要“务搜板、书,尽行销毁”(见《大清律例》卷二三刑律贼盗上),所以“惜字律”中要求人们“劈板烧毁”,与《大清律例》正是一文一武,互为表里的事情。

  为了加强宣传效果,《惜字新编》列有“敬惜字纸富贵福寿之报”和“不敬惜字纸穷苦夭寿天诛之报”两项内容,通过实例进行恫吓利诱,这是善书中常见的老套子。至于所举事例是否属实,恐怕大多也都死无对证,姑妄听之而已。“富贵福寿之报”中最为有名的例子是宋人王曾因其父“敬惜字纸十几年”而“中状元,做到尚书,拜宰相”。《惜字律》中同样记有这个例证,再早在明末的拟话本小说集《西湖二集》中有《愚郡守玉殿生春》一则故事,也讲到过它。只是在这两部书中王曾其父不止“敬惜字纸十几年”,而是“一生敬重字纸”;“凡是污秽之处、垃圾场中,或有遗弃在地下的字纸,王曾父亲定然拾将起来,清水洗净,晒干焚化,投在长流水中”,这才积下这般功德。王曾确是宋代有名的状元宰相,不过他幼年丧父,靠仲父掬养成人,他老爹连养育的职责也未能尽到,至于为他积什么“阴德”,就更属无稽之谈了。我读书甚少,不知王曾的故事最早出自何许稗说,但至少正史中是绝无记载。

  《惜字新编》中这些典型材料,今天读起来是很无聊也很枯燥的。相比之下,《西湖二集》中《愚郡守玉殿生春》的故事却是一个非常形象、生动的例证。故事讲的是宋孝宗朝宰相赵雄,本来痴呆不通文墨,老师出题练习做对子,“一双征雁向南飞”,他对“两只烧鹅朝北走”;“门前绿水流将去”,他对“屋里青山跳出来”。就是这样一个货色,却因为“有一着最妙之事,是敬重字纸”,那“九天开化文昌梓潼司禄帝君”便认为他阴功浩大,下降佑助,使他一路连蒙带撞,稀里糊涂地混了个“同进士出身”,并一直做到宰相。作者写这故事的本意是说聪明常被聪明误,愚人自有愚人福,主要不是为了劝人敬惜字纸,所以把赵雄写得过于愚蠢。其实赵雄在历史上亦实有其人,《宋史》有传。他虽然不像王曾那样声名显赫,却也颇有才干谋略,位至宰辅,决非低能如痴呆儿者。或许即因与史实相距太远,这则故事才没有被收入《惜字新编》作为典型。

  《惜字新编》收录的福祸报应故事自然多属无稽之谈,不过其中个别一些事例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生活状况,可以用作研究社会生活史的资料,值得重视。如“敬惜字纸富贵福寿之报”中有一个例子是:“山西靳大,在北京开烟店,见各店都用字号,字纸撕裂抛弃。靳大自知罪过,即改用花样为记。买烟之人,独认靳家。花样著名,一年利息数倍。复往南省开布店、杂货店、皮货毡货店,都用花样,不用字号。敬惜字纸数十年,到处驰名获利,遂大富。”“花样”也就是图案徽记,用作标志,直观醒目,在现代商业活动中是通行的作法,古代文化普及程度低,识字的人少,用“花样”作商家的标记,当然会比使用文字效果更好,与其是否敬惜字纸则没有任何关系。研究古代商业史,这是很难得的绝佳资料。类似的史料还有“惜字七十八款”中的首条,反映了清代州县衙署中文书档案的贮存情况:“劝贤良长官,哓谕各房书吏,凡藏案卷,宜用木橱,以免鼠蚀虫伤,切不可用木柜。近日州县府道各署内,案卷皆藏木柜中。书役等人,日夕坐卧,甚属秽污。伏望贤良长官,作速哓谕,改用木橱。”这样具体的资料很难寻觅,虽然不一定能够代表整个清代全国各地的普遍情况,但编书的是钱塘和余杭人,它至少可以反映清代后期浙江一带的情形。历史研究的许多重要资料都是来自这种无意的记述,所以搞这一行一定要广泛涉猎各种古代文献。只有孤陋寡闻恣意游谈的无知妄人,决没有毫无用处的闲书。

  前面提到,明代拟话本小说集《西湖二集》中的《文昌司怜才慢注禄籍》一篇,讲了文昌帝君为罗隐添注禄籍的故事。在这篇故事中罗隐因生性轻薄,出语下笔好嘲讽怨恨他人,弄得虽才兼文武,却迟迟怀才不遇。后来一改旧习,不再触及人是非长短,文昌帝君遂托梦告以将慢慢添注其禄籍,罗隐终于嬴得钱鏐赏识,做到吴越的谏议大夫。可见“文昌帝君”不仅关注人们是否爱惜文字,还很在意文字的内容是否合乎法度。《惜字新编》中有《文昌帝君惜字真诠十二则》,每则并附有正反两个事例,就是劝戒文人下笔,不要伤害别人。在这里“惜字律”的“惜”字,便成了慎重的意思。《文昌帝君惜字真诠十二则》中有“以诗扎讪笑他人”和“下笔刺人忌讳”两项应当要“惜”的文字,就是前述故事中罗隐犯下的过失。除此之外,要“惜”的文字还有“关人性命者”、“关人名节者”、“关人功名者”、“属人闺阃阴事及离婚字者”、“下笔离间人骨肉者”、“下笔谋人自肥,倾人活计者”、“下笔凌高年,欺幼弱者”、“下笔狭私怀隙,故卖直道,毁人成谋者”、“下笔唆人构怨,代人架词者”、“下笔恣意颠倒是非,使人含冤者”等。这些教条,对于当时的社会教化,或许会起到一定助益,但其中的一些条款显然需要有限定性的前提,如恶棍歹徒的性命、名节、功名,即使是在当时,也不应曲为保全,否则遗患社会,恐怕并不符合“文昌帝君”劝人惜字的初衷。

  惜字律的出现,估计可能与佛教信徒敬重经书的做法有关。《夷坚志》支志甲集卷六有“兜率寺经”一条,讲一愚人因用《圆觉经》作卧榻单(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床单),便遭报应,得癞疾而死,说明人们一贯相信佛经不可侮慢。《夷坚志》甲志卷一二“鼠坏经报”一条甚至还有老鼠因咬坏《金刚经》而遭报应的故事。在《惜字律》收录的《文昌帝君劝惜字纸文》中,“文昌帝君”说:“予窃怪今之人,名为知书,而不能惜书。视释老之文,非特万钧之重;其于吾六经之字,有如鸿毛之轻。或以字纸而泥糊,或以褙屏,或以裹物,或以糊窗,践踏脚底,或以拭秽,如此之类,不啻相倍蓰矣。何释老之重,而吾道之轻耶?是岂知三教本一,而欲强兹分别耳。吾自有善恶二司,按察施行,以警不敬字纸之例。”显而易见,“文昌帝君”主要是劝人敬惜儒家之字纸,而溯其渊源,则是取法于释、老二教信徒为积累功德而敬重方外经书。

  《惜字新编》卷末列有出资印送此书的信士的姓名和印送数目,共计一次即印行6970部。古代木版刻印书籍,这已是天文数字。惜字律在民间流传之多之广,于此可见一斑。但也正因为传本太多,过去藏书家和图书馆往往对它不加理会。社会几经变迁之后,时至今日,特意想找一本来读读,则已经不大容易。

1999年8月5日记于京西未亥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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